今年新增十年期獎項,凡由國內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所發行,成立滿一年、三年、五年及十年之共同基金,類別包含:股票型基金(科技類股、中小型股、價值型股、一般類股、上櫃型股)、債券型基金、債券股票平衡型基金(一般型股票、價值型股票)等八類,由主辦單位依各基金實際發行情形進行評比。
由外國資產管理公司依當地法令所發行之基金,登記註冊地為外國並受當地法律監管,於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經主管機關核備在台灣可銷售之共同基金,以及由本國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所發行,投資於海外之共同基金。
海外基金評選類別至少需10支基金具三年歷史的組別方可參予評選,本屆符合上述資格類別包含:股票型基金(環球股票基金、亞洲太平洋股票基金、日本股票基金、日本中小型公司股票基金、歐洲股票基金、歐元地區股票基金、歐洲中小型公司股票基金、北美洲股票基金、北美洲中小型公司股票基金、歐洲新興市場股票基金、拉丁美洲新興市場股票基金、資訊科技股票基金)、債券型基金(環球債券基金、環球新興市場債券基金、美元債券基金、美元高息債券基金、歐元債券基金)、平衡型基金(環球美元平衡混合型基金)等十八類;由主辦單位按理柏(LIPPER)公司所提供之各基金實際發行情形,進行三年期績效之「穩定回報」值(Consistent Return)計算(以新台幣計價)。「穩定回報」為理柏專有風險調整後績效指標,亦用於Lipper Leader「穩定回報」評級。
由國內投信、投顧、證券、期貨、壽險、銀行之法人或資深經理人推薦,現任職『投信、投顧、證券、期貨、壽險、銀行』等機構,並從事研究相關工作達兩年(含)以上,經評審委員會面談合於傑出條件之研究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