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上午,我應科學園區同業公會邀請,前往台北參加「研商員工認股權課稅會議」,到了會場才發現會議臨時取消。一方面我覺得有些失望,另一方面對臨時取消的原因無法理解。
在此先提一段往事,聯電剛創立時,財務副總是由交通銀行指派一位中油退休的財務副總擔任,那時我擔任業務經理。有一次開會討論應收帳款管理,財務副總強烈要求聯電應像中油向顧客收現金。
我表示,「應收帳款隨業績成長而增加,我們需要注意如何降低收款天數,但付款條件隨市場有一定行情,若我們要收現的話,一定會影響業績成長以及獲利,你的位階比我高,是否收現,我得聽你的,但是也請你對業績及獲利一起負責。」這位財務副總氣得大拍桌子,憤而離席,嘴巴還念著:「什麼年輕人,只會胡說八道!」目前聯電不但有收現的客戶,而且有很高比率的客戶預付款項以取得產能,回顧當年的爭執,不是對不對的問題,而是能不能、時機恰不恰當的問題。
一個制度如果整體的效益大,不論其對某些個體是否有不利的影響,都應盡快實施,進而討論對個體影響部分的處理。反之,若對整體無正面影響,對個體又產生不利,便不宜推行。我覺得目前對認股權證課稅的爭議已偏離主題,陷入對枝節的爭執,這些爭執包括:與先進國家制度的比較、稅負是否公平、有所得是否就須課稅、課稅計價方式,及是否追溯既往等等。
對於這些爭執,我覺得先進國家的制度值得參考,但不一定要拿來馬上實施。若我們全部都照先進國家制度實施,我們的經濟成長極可能也會跟先進國家一樣,只有不到3%的成長。
我認為認股權證是政府幫助企業用來激勵員工的良好制度,就好比免證所稅鼓勵百姓投資一樣。如果激勵所得要課稅,將會影響到激勵效果。(就像中華成棒隊去奧運爭榮譽,若發現得金牌的國光獎金將課高比率稅金,未出發士氣已掉一半。)
台灣的競爭力在於高科技業能掌握人才與創新,以台灣為根跨向國際整合,但現今國際情勢混亂、兩岸關係緊張、國內政情不安,國內外資金並不看好台灣之際,做任何對人才激勵有負面影響的措施,時機恐有不妥。
相信只要對整體有利,大家一定舉雙手贊成。我期許政府能夠就此措施對經濟成長及稅收的影響,提出量化數據評估,經過整體審慎評估後,做出最佳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