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節前夕,中華郵政與企業工會完成團體協約修訂簽約。其中,最令郵局有感的改動,是原本每季結算、每季發放的全勤獎。未來將會更改為每月結算、每季發放,等同讓全勤獎的門檻大幅降低。
中華郵政董事長王國材還提到,上次勞資簽訂團體協約修訂是7年前,當時他恰好是以交通部次長、代理中華郵政董事長之姿,簽訂團體協約。他直言,未來公司面臨業務轉型,以及全球金融挑戰。
勞動節前夕,中華郵政周三(4/30)與企業工會,完成團體協約修訂簽約,中華郵政董事長王國材、中華郵政企業公會理事長林榮州,共同完成團體協約修約的簽約儀式。
王國材打趣地說:「上一次郵政公司簽訂團體協約,恰好也是我代理董事長。」2017年,當時王國材曾短暫兼任郵政公司代理董事長。
王國材表示,在面臨郵局業務轉型,與國際金融市場嚴峻挑戰的關鍵時刻,有賴勞資雙方凝聚共識、緊密合作,突破經營困境,強化組織韌性,讓中華郵政永續經營,員工薪資福利獲得保障。
中華郵政工會理事長林榮州說:「團體協約不是終點,而是一個新的起點。」期盼未來能與公司攜手打造一個更幸福、更有凝聚力的職場環境。
全勤獎金改月結 無償供工會辦公場域、水電
中華郵政與企業工會此次修訂的團體協約,除維持原有的勞動條件與福利,共修正11條,新增1條,修正後條文共計51條。
王國材點出,其中修正重點有4項。
第一,明訂勞資爭議協商期間,調動工會協商代表,應與工會溝通協調。
第二,全勤獎金之發放規定,由原來按季核算核發,改為按月核算、按季核發。
第三,非依法不得終止職災勞工勞動契約。
第四,無償提供辦公處所、器具及通信、水電設備供工會辦公使用。
為何這樣修訂? 王國材曝原因
王國材說明,全勤獎金發放規則,對員工會很有感。此外,明訂由公司無償提供工會辦公場所,和提供水電設備,這對未來若真的出現勞資爭議,不會因為未來董事長一句話,就要向工會收租金。
林榮州更爆,過去郵政公司更曾遭中央機關關切,質疑公司支付工會水電費於法無據。此次,明確列在團體協約中,就能解決這問題。
交通部主任秘書沈慧虹稱讚,郵政公司服務帶給民眾生活極高之便利性,同時也提供優質的服務,給與高度肯定與讚許。
近期才從職安署長升任勞動部主任秘書的鄒子廉,擔任見證人致詞時笑稱:「過去,過去都是簽署罰單,這次簽團體協約,讓他十分開心。」此次的協約修正條文優於法規部分表示支持,尤其是將職安保護法的精神納入團體協約部分更令人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