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各地大罷免持續延燒,花蓮日前爆出有戶政單位「查水表」,關切連署罷免的民眾,對此,花蓮地檢署周二(3/25)搜索花蓮縣政府民政處等5處,帶走處長明良臻等7名被告及5名證人。
經檢察官複訊,明良臻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吳姓副處長以30萬元交保。不過花蓮地方法院羈押庭26日裁定,明良臻50萬元交保,不得與共犯、證人聯繫。檢方表示,將提抗告。
高院花蓮分院27日下午16時左右將原裁定撤銷,發回花蓮地方法院,裁定指出,依檢察官檢附證據資料,應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非無事實足認為被告有勾串、湮滅證據之虞」。
花蓮地院28日開羈押庭,傍晚6點半裁定明良臻羈押禁見。
舉報「查水表」事件的民進黨花蓮縣議員胡仁順接受《今周刊》採訪透露,很多公務員都被縣府逼著要做違法的事情,這次檢調偵辦此事,讓傅崐萁、徐榛蔚恐嚇人民、逼公務員違法的惡行,都將被攤在陽光下一一檢視!也讓花蓮民眾知道自己不孤單,呼籲花蓮人勇於出面連署罷免!
花蓮地檢署今年2月接獲最高檢察署檢送民眾檢舉資料,另經民眾告發,指稱花蓮市有戶政人員登門向民眾查詢罷免立委傅崐萁提議人名冊簽名真偽,疑涉不法情事。
花蓮縣地檢署25日指揮調查人員搜索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等5處,帶回花蓮縣民政處長明良臻等12名嫌疑人及證人,晚間近10點把明良臻等7人,依據違反選罷法、個資法等嫌疑,陸續移送花蓮地檢署複訊。
花檢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處長明良臻;兼任選委會總幹事的副處長吳俊毅以30萬元交保;鍾姓戶政事務所主任20萬元交保;王姓、蔡姓、辛姓戶政員工分別以3萬、2萬、3萬交保。
疑將手機訊息全刪?明良臻50萬交保,檢方將抗告
花蓮地方法院羈押庭26日中午召開羈押庭,諭知明良臻新台幣50萬元交保,不得與同案共犯、證人聯繫。
花蓮地院羈押庭認為,明良臻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依檢察官所提證據,足認被告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重大,但審酌本案進度及當事人意見,認為無羈押必要。
不過檢方認為,明良臻有實質影響力,恐對公務員施壓、串證,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且引發爭議後,疑將手機訊息刪除,檢調查扣相關證物,將手機送鑑識,透過科技方式還原手機訊息,並提抗告。
高分院:應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
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裁定新聞稿指出,關於被告明良臻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檢察官不服花蓮地方法院民國114年3月26日駁回羈押聲請裁定,提起抗告,經本院審查後撤銷原裁定,發回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另為適法處理,主要理由如下:
㈠、關於羈押審查要件之犯罪嫌疑重大,係指所犯之罪確有重大嫌疑,依檢察官檢附證據資料,應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
㈡、依被告於搜索前、時之相關作為,及目前偵查時程,非無事實足認為被告有勾串、湮滅證據之虞。
㈢、審酌被告職務上權力、影響力、案件利害人關係等,本案如未予羈押,有使案件陷於晦暗不明之可能,為保全證據及日後追訴、審判程序不受干擾,尚難遽認無羈押必要性。
㈣、原審裁定免予羈押,並命不得與本案相關共犯及證人聯繫,理由尚難認為完備,應認有再行審查之必要,爰撤銷原裁定,發回原審法院更為適法處理。
花蓮地院:明良臻有湮滅證據、串證之舉
花蓮地方法院28日下午重開明良臻的羈押庭。花蓮地院裁定指出,被告明良臻自民國114年3月28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裁定理由包括:
(一)依檢察官檢附證據資料,得認被告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4條、第41條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疑重大。
(二)被告供述情節與相關證人證詞、卷內證據已有不符,且被告於本案執行前,依檢察官所舉證據,亦有湮滅證據、串證之舉,是本案足認被告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之羈押原因存在。
(三)本院審酌被告為機關主管,縱然暫離或辭退該職務,亦仍對於相關共犯、證人具有影響力,且具有資訊掌握優勢,依現今科技設備、通訊軟體發達之狀況下,倘未予以羈押,實難以其他強制處分防免被告影響證人、共犯供述之純潔性或湮滅潛在證據,是經依比例原則進行衡量,認有羈押本案被告並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律師分析:花蓮地檢署為何能連過兩關?
律師黃帝穎分析,這次是因為花蓮地檢署蒐證嚴謹,才能連過兩關,第一關是檢察官成功說服法院裁准搜索票,才能搜索花蓮縣政府及首長住所。第二關則是檢察官成功說服法院重開羈押庭,才能裁准羈押禁見民政處長。
黃帝穎進一步說,至於誰有能力教唆民政處長違反個資法「查水表」妨害罷免?到底是花蓮縣長徐榛蔚下令?還是三大犯罪判刑定讞的前科犯、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教唆?
戶政人員到議會證明:不用到現場確認個資
花蓮縣議會也舉行「查水表」事件的專案會議,由縣議員楊華美召集,議員鄭寶秀、張美慧、胡仁順、林則葹出席,會中邀請12鄉鎮的戶政人員說明罷免查對的流程跟作法。
各戶所人員都證明戶政機關僅是受選委會所託,針對提議人別、戶籍、身分等資料在電腦上進行查核,並不用到現場確認,所有個資都有專人保管,不能攜出。
花蓮縣議員胡仁順指出,戶政本來就只需要使用「電腦」查對身份資料,縣府所說「為求效率而出門查對」,他真的不相信出門一個、一個去查訪,會比用電腦查資料有效率,請縣府不要騙人。
花蓮縣府:明良臻沒洩漏個資或違反選罷法
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長陳建村26日回應,對於明良臻被聲押,縣府表達最堅定的支持,堅信同仁依法行政、清白無虞,依法執行職務,沒有洩漏個資或違反選罷法,期盼司法機關能儘速釐清真相。
民眾黨主席兼黨團總召黃國昌26日在立法院受訪表示,交給司法調查,拿事實跟證據說服國人才重要,否則搞得跟柯文哲案子一樣,拿不出任何證據,只會放話、政治操作,台灣司法公信力已趴地。
相關報導
花蓮縣政府遭搜索帶走11人!疑因民眾支持罷免被查水表、「他」出面舉報…傅崐萁辦公室回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