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核家園」倒數,核三廠二號機將在周六停機除役,在野黨搶在除役前通過「核管法」修法,延長核電廠服役年限。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指出,即使修法通過,核三廠仍須依法除役,再討論重啟;依台電估算,核三廠重啟需要3年半,期間就算缺電,也無法靠核三廠解決。
立法院會今天預計表決處理在野黨提出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案,將核電廠服役年限從40年延長至60年。卓榮泰在今天播出的播客節目「法律白話文」專訪中表示,若立法院經充分討論、民主表決完成修法,「行政院當然沒有不接受啦」。
話鋒一轉,卓榮泰指出,即便修法完成,核三廠仍要依法在5月17日除役,若要重啟還須安全檢查程序,台灣過去沒有這方面的經驗,必須請教國外專家、觀察台灣地震帶情況,並更新設備。
2032年前將用電無虞
他說,依照台電估算,重啟核三廠需要3年半左右的時間,過程中若出現缺電問題,也無法靠核三廠解決,核二廠是更遙遠的目標。
卓榮泰表示,當前政府持續發展多元綠能,並期待台電大型電廠能陸續完工,再搭配民營電廠,台灣到2032年前將用電無虞;與此同時,政府也推動深度節能、科技儲能,以及加強安全電網韌性。
談及美方提到的小型模組反應爐(SMR),也就是俗稱的「小型核電廠」。卓榮泰表示,SMR若要商轉還要一段時間,當前台灣並沒有缺電,備載容量率都在10%到15%之間,就算核三廠2號機除役,備轉容量率會減少3個百分點,仍在安全容量率之上。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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