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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大贏家?金融業有苦說不出

服貿大贏家?金融業有苦說不出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左)多次呼籲金融業者力挺服貿,但不少業者卻質疑:自己真的是最大受益者?

張舒婷

金融

攝影/陳俊銘

911期

2014-06-05 13:03

各界普遍認為金融業者是服貿過關的最直接受惠者,但實際的情況是,兩岸政府強行將金融三會決議,納入服貿之下;如今服貿卡關,不僅金融三會的成果窒礙難行,業者還要背負政府「得了便宜還賣乖」的責難,心裡相當委屈。

約莫兩個月前,國內一家金控公司的內部經營會議上,這位擁有大學教授身分的董事長,對著全場一級主管詢問:「外界都說金融業是(服貿的)最大受益者,請問誰能告訴我,我們到底可以做什麼?」語畢,在場主管噤若寒蟬,一片靜默。

《服貿協議》在台灣爭議不休,但在一陣陣喧騰的爭論聲中,僅有的共識似乎是:「金融業是服貿的最大受益者!」

但是,真是這樣嗎?

太陽花學運期間,始終被貼上「服貿最大贏家」標籤的金融業者,不斷面臨政府官員和執政黨立委指責「挺得不夠力」。學運一結束,多位國民黨立委指出,「黨團積極讓服貿過關,銀行、保險、證券等公會卻彷彿觀眾在看戲。」讓金融業甜頭還沒嘗到,已惹來一身腥。


「金融三會」就已確定開放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更多次提醒金融業者:「不能當我們在爭取(服貿過關)時,你們默不作聲,過兩天又來申請設分行、子行。」

字字句句,聽在金融業者耳中,百感交集,甚至有業者一頭霧水:「為何大家都把矛頭指向我們?」「金融業真的受惠最大嗎?」

打開「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長達五十一頁的內容中,「台灣方面金融服務部門的開放承諾」僅占了一頁,「大陸方面金融服務部門的開放承諾」也只有一頁半;再細看這兩頁半內容,其實和過去兩年兩岸「金融三會」(即台灣金管會與中國的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多次會議)的協議結論一模一樣。

原來,去年五月二十七日,兩岸「金融三會」後,陸委會和金管會共同決議,要把會議的成果「納入」服貿中執行。換句話說,有關於金融業的「利多」,其實只是把金融三會的成果,放在《服貿協議》下執行。

當時還有一段插曲,因為去年十月,《服貿協議》已經躺在立院中「卡關」許久,而金融三會中最後一個「金保會」(即金管會與中國保監會)才要登場,當時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眼見情況不對,曾提出建議:「金保會決議可以考慮變通,另闢蹊徑,跳過服貿,直接簽訂金融MOU(備忘錄),以MOU方式處理,以免和服貿『卡』在一起。」

只不過,這樣的建議終究沒有被採納,因為雙方政府不同意。「金融MOU只是MOU,和協議有一大段距離,畢竟協議效力大於備忘錄,實質的法律位階和保障程度比較高,簽了MOU可以隨時say no(說不要),甚至不做也可以;但協議不行,如果(協議)不做了,大家就要重新坐下來再討論。」許舒博說。

但許舒博的建議證明了一個重要的事實:在法理上,金融三會的結論原本是有機會脫離服貿的;如果當時沒有把金融三會納入服貿底下執行,今天「金融業是服貿大贏家」的說法,恐怕就不成立了。

另一個弔詭之處則是,這個要把金融三會成果納入服貿的重要結論,《今周刊》找遍相關資料後卻發現,除了當天提供給媒體參考的新聞稿外,竟沒有官方正式文字。

許舒博也一針見血指出:「(金融三會)不但沒有形諸文字,而且也不需要在服貿架構之下,其實只要透過三個監理平台,分別去完成即可。」

他舉例說,保險業者最引頸期盼的,降低登陸中國門檻「五三二條款」(資本額五十億美元以上、設立滿三十年、在中國設辦事處兩年以上),若真要解除,和服貿通過與否,並沒有直接關係,「因為(五三二條款)不是服貿綁住,是保監會綁住的,保監會直接解除限制就可以了,不需要透過服貿來談。」

 

服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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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綁入服貿 想脫鉤很困難

 

也因為如此,在金融業者眼中,「金融業是服貿過關後最大受惠者」這種說法,不僅太過簡化,甚至倒果為因。金融三會結論被強行綁在服貿底下執行,已非所願,如今服貿闖關失利,還將他們扣上「皇帝不急,急死太監」、不力挺服貿等大帽子,不少業者心中也是滿腹委屈。

如今事情演變至今,為求解套,能否讓金融業與服貿脫鉤?談判《服貿協議》的代表之一、世新大學經濟系講座教授薛琦回答得斬釘截鐵:「不可能。」

無論當時的決議正確與否,但薛琦解釋,「金融三會」的結論已經納入服貿內容之中,「本來(服貿)是連一個標點符號都不可以更改的,更不可能把金融業獨立出來。」

即使服貿的產業架構和文字內容,絲毫不能更動,又有業者提出另一質疑:為何「金融三會」的談判結果,非要與服貿綁在一起?

「這個問題問得很好,但說真的,我也不知道,無法回答。」薛琦的答案令人啞口無言。一個連服貿主談者都不知所以然的「綁約」,造成如今「金融業是服貿大贏家」的結論,不禁令人質疑,是否因為《服貿協議》本身對台灣產業的發展,其實並無太明顯的利多,政府才必須再三強調「服貿過關是『肥』到金融業」,並拉著金融業者來背書,讓服貿順利闖關,還是另有其他重要目的?

 

服貿

▲兩岸金融三會的決議被強行綁在服貿協議之下,金融業者也因此背負政府「須支持服貿闖關」的期待。

(攝影/劉咸昌)


金融業西進 非百利無一害

 

金融三會決議與服貿成為生命共同體,已成為難以扭轉的事實,但另一個問題接踵而來:即使服貿過關,對台資金融業來說,真的如此有利可圖?抑或是看得見卻賺不到的過路財?

「對金融業來說,簽服貿絕非百利無一害。」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向愷表示,雖然兩岸文化、風俗相近,雙方要進入對方市場的障礙相對低;但政治、經濟制度的差異大,對國家的認同更是大相逕庭,「很多大餅看得到,但吃不到。」

一來是因為,對台灣的業界來說,進軍中國市場的最大風險之一,就是當地資訊不公開透明,金融業也不例外。

另一點備受討論的是,「金融三會」中,中國丟出來的肉,真的是台資銀行最垂涎的嗎?

舉例來說,金銀會決議之一是,中國官方鼓勵台資金控,透過設立村鎮銀行的方式,加速在當地縣市拓點。

村鎮銀行主要設立於農村地區,為當地農民提供金融服務。金管會打的如意算盤是,中國在二○○七年才有首批村鎮銀行誕生,發展歷史不算長久,現階段台資銀行若盡快搶進,不至於有「輸在起跑點」的疑慮。

但林向愷質疑:「鼓勵台灣人去成立村鎮銀行,真的是利多?」一來是,按現行規定,村鎮銀行不得辦理異地貸款,故業務範圍仍相對局限;二來中資銀行本身對於投入村鎮銀行的業務,意願就相當低落,村鎮銀行的客戶以農民為主,還款能力受到質疑,台資銀行搶進,面臨不良債權的風險恐高出許多。

儘管曾銘宗回應,已祭出更多控管措施,包括國銀對中國曝險不得超過其上年度淨值的一倍;國銀累積撥入中國地區分行的資金及當地投資總額,合計不得超過淨值一五%;還有國銀第三地區分支機構,以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對中國授信總餘額,不得超過其資產淨額的三○%,但仍然無法完全消弭質疑的聲浪。

如今「金融三會」與《服貿協議》一樣,已提升至兩岸之間難解的政治議題層級,何時能解套,仍遙遙無期,考驗雙方主管機關的智慧。另一方面,即使服貿過關,台資銀行要西進,還有哪些挑戰等待克服,也值得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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