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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救人與過勞陷入兩難...醫師爭納《勞基法》是求救訊號:誰來救我們的命?

當救人與過勞陷入兩難...醫師爭納《勞基法》是求救訊號:誰來救我們的命?

今周刊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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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咸昌

2018-10-03 11:58

CVA(中風),發病2小時,請盡快趕到醫院!」

時間剛過午夜,沉睡中的詹智鈞聽見手機另一端的這句話,立刻起身準備出門。詹智鈞是屏東基督教醫院神經內科主任,這一天正好輪到他待命(on call);而他遇上的,是神經內科經常要處理的緊急狀況:急診出現中風病患,必須由醫師在「黃金3小時」內施打血栓溶解劑。

 

家住高雄的詹智鈞接到通知當下,只剩1小時完成任務。他驚險地在最後一刻抵達醫院、完成注射,但詹智鈞的任務還沒結束;直到凌晨3點,確定病患無異常出血,他才能回家休息,再過5個小時,全新的工作日又將開始。

 

智鈞另一個身分,是屏東基督教醫院企業工會理事長,他堅定主張將所有受雇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我認為醫師也是勞工,工作時間不能毫無限制,否則對醫師或病患都不是好事。」

 

「過勞醫護人員無法提供病患妥善照護」,這項簡明有力的論述,在2015年獲得總統參選人蔡英文認同。2016年6月,時任衛福部長林奏延首度宣示,受雇醫師將於20年之前納入《勞基法》;2017年11月,衛福部長陳時中也在立法院備詢時承諾,受雇醫師在2019年納入《勞基法》的政策目標不變。

 

依目前衛福部與勞動部協商內容,醫師若適用《勞基法》,將被列為84條之一,由勞雇雙方約定工時的特殊行業,具體工時可望比照衛福部2017年公布、參考美國制度的《住院醫師勞動權益與工作時間指引》,每周工時不超過80小時(4周320小時)、連續工時不得超過28小時。

 

明年入法?

病人與工時,如何權衡

 

然而,這項政策,已激起了同等巨大的反彈聲浪。

 

「醫師行業有獨特性質,政府將醫師納入《勞基法》,絕對不能重蹈『一例一休』規畫不夠周延的覆轍,否則恐怕會危及民眾性命,民意極力反彈可以預期。」前台灣大學醫學院院長、台大醫學院內科特聘講座教授陳定信表達憂慮。

 

曾任衛生署副署長、現為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副院長鄭守夏也認為,「除了醫師的意見,政府也應該思考縮減工時會不會影響醫療服務提供、損及民眾就醫權利。

 

持續性、緊急性、不確定性

醫師工作三項特性與工時限制衝突

 

陳定信口中的「醫師行業獨特性質」。「醫師工作特性具有持續性、緊急性、與夜間及假日仍須救護等特性⋯⋯醫師必須以病人臨床需要為主要考量,由於病人病情變化的不確定性,每位病人的醫療需求難以預測,因此,醫師工作時間必須具有很大的彈性。」這段全國公私立醫學校院院長會議的共同聲明,明確指出醫師工作有「持續性」、「緊急性」、「不確定性」三項獨特性質。

 

那麼,納入《勞基法》限制工時,與醫師職業特性間,會產生哪些衝突,導致陳定信與鄭守夏預測的嚴重後果?

 

「醫師普遍擔心限制工時以後,醫療行為被迫中斷的狀況。」這是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教授楊銘欽,接受衛福部委託進行「醫師納入《勞基法》對於醫療服務提供及民眾就醫影響評估計畫」,深度訪談數十位資深主治醫師以後,其中一項發現。

 

楊銘欽解釋,納入《勞基法》以後,雖不至於發生「刀開到一半,醫師準時下班走人」的荒謬現象,但對於需要較長時間的複雜手術,確實可能產生影響。例如有醫師反映,「假設現在下午3點,下一台刀預計要開8到10個小時,而且還不一定能準時開完,難道要病人等明天再開嗎?」

 

衝突一:病人能等到明天再開刀嗎?

複雜手術需要較長時間、無法移交其他醫師

 

面對上述狀況,找另一位夠資格完成同樣手術的醫師執刀,是最簡單的解決方式,但偏偏就是有些手術,並非人人都能勝任。即使找到能完成同樣手術的醫生,現行台灣的醫療環境也無法交給其他醫師負責。7月底楊銘欽出席一場專家會議,就聽見具法律專業的醫師說:「不要以為納入《勞基法》以後,交班了就沒事,同事接手如果出了差錯,很可能兩個醫師都會吃上官司。」

 

「各科差異極高」,是醫師職業的另一項重要特性。目前全台灣共有4萬7千多位執業西醫師,他們的學歷背景雖有共通之處,專長卻不盡相同,彼此間無法取代。

 

衝突二:十大「救命」重症科首當其衝

醫師將「適量排刀」、病患等門診恐更久

 

由於各科工作內容不一,將所有「醫師」納入《勞基法》,對不同科別的影響也不會全然一致。因此,楊銘欽進行影響評估研究時,已先將衝擊範圍鎖定在神經外科、心臟外科、心臟內科、骨科、胸腔外科、一般外科、整形外科、婦產科、泌尿科、神經內科。

 

檢視這十大科別即可發現,衛福部預判,可能因醫師納入《勞基法》而受衝擊的,都是攸關性命的「重症科別」,陳定信憂心的最壞狀況,「若規畫不夠周延,恐怕會危及民眾性命」。

 

衝突三:影響物質報酬、牴觸核心價值

部分醫師收入將縮水、救人第一可能受罰

 

除了第一線醫療困境,醫界內部反對《勞基法》的意見,還同時來自物質與精神層面。國內受雇醫師薪資,有相當部分來自與醫療機構針對健保給付費用拆帳(PPF)。

 

儘管PPF占醫師收入比率隨各醫院及科別有所差異,但醫師所得與執行業務量確實存在連動關係,限制工時,可能讓部分醫師荷包縮水。一位外科醫師減少手術量,每月與醫院拆帳所得金額,自然也跟著下降。

 

衝突四:醫療養成訓練質量恐下滑

勞檢將限制住院醫師下班後自主學習

 

正因為難以確保在醫師全面納入《勞基法》後,能維持既有醫療服務品質,再加上醫界對於自己是否屬於勞工、願不願意被「保障」也莫衷一是,衛服部長陳時中9月初參加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會員大會時也首度鬆口表示,2019年會先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主治醫師則列為下一波目標。

 

由於住院醫師勞動條件已受「工時指引」(編按:去年3月起,住院醫師4周工時上限320小時)規範,納入《勞基法》後若工時維持不變,對醫療服務的影響相對輕微。但也有人擔心,兼具「受訓者」身分的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以後,可能被剝奪自主學習權利,導致訓練不扎實,在更長遠的未來,拖垮國內醫療水準。

 

但台灣醫師過勞是事實⋯⋯

環境不改善、吸引不到人才,台灣終究會無醫可看

 

如果醫師工作環境不改善,長期下來,無法吸引人才進入醫界,台灣終究會面臨無醫可看的窘境。而在專家眼中,台灣醫師確實面臨更趨惡化的工作環境。

 

鄭守夏指出,健保開辦20多年來,台灣西醫師人數已增加將近1倍,雖然醫師多了,但民眾對醫療的期望與要求變高、看病次數更以倍數成長,導致醫師工作「CP值」越來越低;再加上整體社會氛圍改變,追求生活品質成為主流價值,醫師更在乎個人權益,成為必然趨勢。

 

吃到飽的健保、當大爺的病患

爭納《勞基法》,是醫界集體求救信號

 

醫師爭取納入《勞基法》,此舉形同醫界集體發出的求救信號──「不能再漠視醫師工作條件惡化的情形」。站在分岔路口的我們,得在「增加付出」與「降低需求」間做出抉擇,而非不切實際地寄望「美而廉」的全民健保,能如有魔法般永久存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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