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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上的王法跟你想得不一樣—為什麼被撞要賠?伸張正義也要被開單?!

馬路上的王法跟你想得不一樣—為什麼被撞要賠?伸張正義也要被開單?!

郭宇翔

政治社會

2015-03-09 15:23

機車騎士小郭等紅燈時,被汽車駕駛阿仁從後撞上,機車車尾損毀;阿仁拿出5000元和解,未料半個月後小郭又向他求償,阿仁氣得罵「居然剝我兩層皮!」

咎責看因果,不是被撞就零責任

 

Q1、小孫上班快遲到,於是超速騎車,忽遭違規臨停的轎車駕駛小林開車門撞倒,小孫摔車受傷,小林手肘也受傷。兩人有什麼責任?

 

大華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張仁興說,一般車禍發生有三種法律責任且可能並存。上述例子,小林違規臨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會被開一張罰單,屬行政責任;小林忽開車門導致小孫受傷,構成過失傷害罪,屬刑事責任;小孫機車撞壞,受傷不能上班可向小林求償,屬民事責任。

 

不過,車禍責任並非由受傷程度來判斷。在案例中,小孫超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也會吃上超速罰單;小孫撞上車門時也撞傷小林手肘,撞壞車門,小孫同樣需負擔刑事、民事責任。

 

張仁興說,除非是停紅燈被後車撞上,或無法避免的「猝不及防」情形,才可能百分之百沒責任。

 

車禍肇事責任講究「因果關係」,在上述例子中,小林開門是「主因」,但小孫超速是「次因」。若雙方無法和解進入司法程序,法院會依雙方違反的「規定」與具備的「過失」調查,釐清雙方刑、民事責任比例,再判決刑期長短與賠償金額。

 

提告時效不可不知

 

「過失傷害罪」屬告訴乃論,事發6個月內可提告;民事求償則是事發後2年內提告。

 

馬路正義哥,熱血前先留意過失

 

Q2、計程車司機老王載乘客小華回家,小華沒注意路況開車門下車,害騎在後方的阿香跌倒受傷。阿香向小華求償,小華指著老王罵,「他是司機要負責!」

 

老王具備計程車司機的身分,他若有刑事責任,並非以「過失傷害罪」來論,而是屬於「業務過失傷害罪」,罰金、徒刑都較重。

 

張仁興說,老王雖是司機,但法律上並沒規定營業車輛發生車禍,司機要負全部責任。現在車內大多裝有行車紀錄器,若老王能以錄音、影像舉證,他在沒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情況下,讓小華下車前也有善盡告知、提醒責任,小華卻仍害阿香受傷;在此前提下,老王幾乎沒責任,反倒是小華得付大多責任。

 

老王、小華、阿香在路上吵得不可開交,熱心的大明騎車經過,停在三人後方想幫忙,不料卻又「碰」一聲,原來機車騎士小豪沒注意到大明的車,撞個正著。

 

張仁興表示,像大明這類「正義哥」,幫助他人前仍要注意自身有無過失,否則若不幸發生意外,仍有法律責任。刑、民法都有規定,避免緊急危難而做出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過當者仍須負部分責任。例如禮讓救護車闖紅燈被開罰,事後能提出申訴不罰;逆向阻擋肇逃車輛離去不罰,但若加速衝撞肇逃車輛,仍須負部分法律責任。

 

想要討公道,第一時間拍照存證

 

Q3、阿張騎機車外出兜風,忽快忽慢蛇行搖晃,阿志騎機車從巷口出來,驚見阿張快要撞上他,嚇得自摔。阿張見狀落跑,還嗆「你自己摔車,不干我的事。」阿志摔得灰頭土臉,自認倒楣離去。

 

張仁興指出,車禍發生講究「因果」,就算阿張沒撞上阿志,但他蛇行漂移是車禍「主因」,須負法律責任。阿張見到阿志自摔,不僅沒上前幫忙還逕自離去,這樣更觸犯肇事逃逸罪。

 

一個禮拜後,阿志發現自摔撞到的側腹部隱隱作痛,到醫院才發現是肋骨骨折,他回家拍下機車摔壞的照片,再拿著診斷證明書到警局當「證據」,要對阿張提告過失傷害,「還要連修車費一起討!」

 

不過,阿志其實已「輸在起跑點」,提告勝訴與求償成功的機會相對低。張仁興分析,阿志在車禍發生一個禮拜後才驗傷,阿張可以主張阿志的傷不能歸咎於他,「誰知道他是否另外受傷」。就連阿志在車禍後一個禮拜才拍下受損的機車存證,在法律上當作證據的力道相對低。

 

張仁興提醒,車禍受傷不論傷勢大小,車子不論受損程度,第一時間要「保全證據」,像是到醫院檢查開立診斷證明書,或立即拍下車損照片,甚至報警,日後若傷勢惡化才能求償。

 

就算要和解,也要留下證據

 

Q4、機車騎士小郭等紅燈時,被汽車駕駛阿仁從後撞上,機車車尾損毀;阿仁拿出5000元和解,未料半個月後小郭又向他求償,阿仁氣得罵「居然剝我兩層皮!」

 

車禍若要和解,必須注意保全證據,否則有可能遇上阿仁處境。張仁興說,接受「和解」要謹慎,因為一接受,可能就代表拋棄後續民事求償的權力。

 

此外,一般人不太可能以白紙黑字在車禍現場寫下和解書,但現今3C發達,建議民眾可以善用手機錄音存證,或保持汽車行車紀錄器持續運作以協助記錄,避免事後又遭對方敲竹槓。

 

張仁興建議,發生車禍後最好報警處理,並自拍照片存證,事後也能向警局申請「警繪現場圖」、「現場照片」;前往警局製作筆錄時,針對事發經過要仔細回想,尤其是車速、方向、路況等細節,千萬不可回答得模稜兩可。

 

申請強制險理賠,不怕司法程序卡關

 

張仁興表示,車禍後求償,若對方名下沒有財產,仍可以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部分求償。法院審理車禍案件需要一定時間,就算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保險公司暫不撥款,也可以直接對強制險的部分申請理賠。

 

張仁興律師小檔案

任職:大華聯合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經歷: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人體試驗委員會委員、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諮詢委員、台北法扶基金會審查委員暨扶助律師

專長:民、刑事訴訟案件、工程履約爭議案件、醫療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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