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看見明天
熱門: 台積電 兆豐金 勞退 勞保 航運股

最常犯錯:簽合約時只急著把車開走—別鬧了 車壞了都是租車人的錯? 

最常犯錯:簽合約時只急著把車開走—別鬧了 車壞了都是租車人的錯? 

陳洋

個人成長

陳永錚 攝影

2014-07-14 09:33

車子出問題  車廠要告我毀損

 

Q:小明租車簽約、取車後,開沒多久就發現溫度指針接近高溫,水箱沒水還開始冒煙,小明趕緊停到路邊。事後車廠說修理費20萬元,並指是小明的過失,如果不付,就要告小明毀損……

 

A:高盷律師事務所律師高國峯指出,因為依刑法規定,毀損罪之行為人必需主觀上有毀損之故意,方會構成刑法規定之毀損罪,所以如果是過失或甚至根本也無過失之情形,就不會構成刑法上之毀損罪。

 

本案中之小明,如果為一般理智的正常人,不太可能會為了要故意毀損車行之車輛,而特地去費事租車來毀損,故原則上本案之小明應不會構成刑法上之毀損罪。

 

至於「過失」毀損之部分,因不構成刑法上之犯罪,故頂多為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

 

而探討民事角度之過失,即有雙方過失比例之問題,如車行在交付車輛給小明時未檢修車輛,則車行亦需擔負一定比例之過失責任,並承受一定之不利益。另關於小明個人是否有過失之判斷上,則需視小明是如何發現車輛溫度升高,以及小明發現溫度升高後之當下處置方式等事實,來綜合判別小明是否有過失及過失比例如何分擔之問題。

 

租車合約常見「車子借出後,如發生損壞,承租者需支付一切賠償責任。」高國峯指出,諸如此類一方的責任明顯重於另外一方的定型化契約,極可能因違反消保法所規範之平等互惠原則,而被法院宣告無效。

 

小明對車輛並不似車行有檢修車輛之專業知識,合約卻規定「一切損壞」都要小明負責,明顯有失公平,車行業者不能拿這種「不平等合約」,要小明全數買單。

 

此外,依行政院公佈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及所得稅法第54條第3項之規定,汽車耐用年數為5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0.369,又其最後一年之折舊額,加歷年折舊累計額,其總和不得超過該資產成本原額十分之九,也就是說車齡5年以上之汽車,零件折舊後之金額已低於成本十分之一,應依成本十分之一計算。小明若認為修理費過高,可以進行民事訴訟。透過公正第三方鑑定機關鑑定車輛之毀壞成因、雙方責任比例。

 

租車簽本票 錄音錄影找證人不可少

 

Q:小華遇到的情況和小明相同,但小華租車前,業者更要求簽20萬元的本票,說好若車輛失竊,小華要賠。小華認為修車不用20萬,但業者卻已兌領本票……

 

A:小華可以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或是主張該本票背後之原因債權不存在,甚或在執行程序中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以釐清究竟該本票擔保之範圍及損害賠償額真正之金額為何,避免小華受到不必要或超出原本擔保範圍之執行金額。

 

高國峯表示,租車簽本票時,民眾可自行錄音錄影,保留當時現場狀況。但較完善的辦法還是在簽本票時,小華能帶著不是親屬的朋友當證人,若有糾紛,才能証明為何要簽本票,打官司時勝訴機率才會提高。

 

租車3叮嚀

 

1.租車時檢查5油3水-5油引擎機油、變速箱油、動力方向機油、煞車油和汽油;3水:引擎冷卻水、電瓶水和雨刷水,最好能請租車公司人員,提供目測檢查。

 

2.車子發動開出後,可在附近試開一陣子,有問題可以馬上開回車廠。

 

3.最好選擇規模較大、合法立案的公司,簽約時,問清租金是否包含稅金和保險費,車子投保的是何種類型的保險?如強制汽車責任險、乘客意外險等。

 

律師小檔案 高國峯

任職:高昀律師事務所

經歷:國會助理、眾勤法律事務所律師、眾勤德久法律事務所律師

專長:政府採購法、不動產相關法規、建築法、民刑事訴訟

著名案件:臺中洲際棒球場ROT、名間水力電廠BOT履約管理、百和興業回台IPO案、基勝控股回台IPO案、國立故宮博物院展櫃浮報數量弊案、204廠曳光彈拆卸爆炸案、國防部博愛分案工程爭議案

 

延伸閱讀

既然無法改變「現在的你」,那就改變「未來的你」!

2018-04-20

台灣要納管比特幣 管制機制年底前上路

2018-04-20

柯P成大麻煩?柯建銘:情勢趨向逼民進黨提名

2018-04-20

台股很健康,沒有重感冒!

2018-04-20

舉雙手贊成!月薪4萬元以下,禁止面議

2018-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