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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日期:2024-09-12
保險稅制

後悔買壽險「死了用不到保險金」?如何把遺產轉成退休金自己花...「保單活化」3大好處一次看

保單到期就沒事了?高齡者可以思考「保單活化」!

日期:2024-08-27

保險稅制

財產多少錢以下,不用煩惱遺產稅?以遺產2千萬和5千萬試算:生前贈與 VS 死後繼承,哪個更省稅

避免不孝子法寶 「生前贈與」與「附負擔贈與」資產的安排——生前贈與或遺產?

日期:2024-08-26

投資理財

挑台積電當沖?爆2.27億違約交割創個股紀錄!少年股神別以爲沒什麼⋯最重可判10年牢+罰2億

台股近日震盪加劇,7/23強力反彈,漲點創下史上第2大,不過這上沖下洗的劇情,可是讓投資人摔了好大一跤。根據證交所7/23公告,台積電爆出鉅額違約交割,總金額達2.27億元,為1個月多來,第2次發生違約交割的情況,也刷新單一個股違約交割紀錄。

日期:2024-07-24

投資理財

韭菜下錯單?繼士電、台積電後 聯發科爆違約交割5740萬元!證交所:投資人有「4大責任」要擔

台灣證券交易所昨(7/12)日公告,集中市場賣賣金額互抵後,全日違約交割金額334.29萬元,其中台銀證券申報聯發科(2454)鉅額違約交割5740萬元,而這已經是今(2024)年第3次有券商申報違約交割的案子。證交所也提醒投資人,如果違約交割一共會有4大責任要擔,不僅面臨法律上的責任,個人信用也會產生負面影響,一定要謹慎評估自身投資狀況、留意交易紀錄。

日期:2024-07-13

產業時事

她連收2封「違約交割簡訊」嚇呆!券商僅賠200元補償…什麼是違約交割、下場如何?恐連房貸都難申請

明明沒有下單,卻收到「違約交割簡訊」是怎麼回事?有一位民眾表示,自己在7月1日一連收到兩則中信證券發出的違約交割簡訊,讓她嚇得趕緊打電話詢問客服人員,卻僅收到「系統誤傳」的回覆,讓該民眾氣得直呼,「中信證券會出這種問題嗎?」隨後,中信證券在當天下午約3點左右,傳訊向用戶致歉並給出200元超商禮券做作為補償。

日期:2024-07-03

產業時事

反對藍白國會擴權法、強調嚴守權力分立,監察院3點聲明宣布「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總統賴清德週一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聲請釋憲,週二(6/25)監察院召開記者會,以三大理由提出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監察院發布新聞稿指出,監察院乃國家最高監察機關,是國家重要憲政機關之一,立法院5/28表決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部分條文已嚴重妨害監察職權行使,明顯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也不符人權普世價值。基於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劃定並允許之框架,以及國際人權公約意旨,確守各憲政機關平等相維以捍衛監察調查職權,監察院決定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日期:2024-06-25

產業時事

被認定台獨可判死!中國發布懲治新規定:嫌疑人不到案也能審判、沒有追溯期限制

中國21日發布關於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於即日起實施。值得注意的是,在追訴方面,中國最高檢察院重大犯罪檢察廳副廳長張慶彬表示,若經核准,可以在犯罪嫌疑人不到案的情況下移送起訴,經審查符合缺席審判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日期:2024-06-23

投資理財

少年股神翻車?台積電984元新高價,爆2892萬元違約交割...「軋空」下場會如何,4大後果要注意

台積電(2330)股價連續創高、吸引投資市場注意,卻有少年股神遭「軋空」?週五(6/21)證交所公告集中市場違約買進、賣出合計金額4,410.9萬元,買進、賣出相抵後金額有3,854.4萬元,而違約個股為台積電,金額達2,892萬元。根據證交所公告,此筆2,892萬元鉅額違約交割,由國票安和申報。

日期:2024-06-22

產業時事

「至今不敢吃粿條」寶林茶室6死!重症倖存者喊重判…消基會啟動團訟收件,大食代恐列被告?能賠償多少

一份炒粿條竟帶走6條人命!發生在今年3月底,台北市信義區百貨寶林茶室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6死,24名被害者輕重傷病。消基會周一(6/17)表示將提團體訴訟。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表示,此案求償金額破1億元的可能性相當大,目前已有30位受害者與家屬願意參加團體訴訟,有6位死者,若1位死者請求2000萬元,光死者部分求償就會超過1億,不過具體金額還需再試算。而考量寶林茶室業者資產可能無法賠償所有受害者,訴訟對象除寶林茶室與廚師,還包括寶林茶室所在的大食代美食廣場、遠東百貨A13,讓受害者有機會獲得賠償。

日期:2024-06-17

產業時事

關於「國會改革法案」你真的看過條文了?為什麼10萬人上街頭?一文拆解8大違憲條文

近日所謂的「國會改革法案」引發了劇烈的示威抗議,也吸引了社會大眾的注意。其中,最讓反對者擔憂的,是如果藍白版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通過後,會不會讓立法院可以隨意要求人民去立法院作證?不去或是去了不想講,會不會被處罰?一時之間「國會濫權」、「毀憲亂政」的指控甚囂塵上。但是,大家有沒有機會好好看過條文?目前藍白版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草案》到底有什麼具體問題呢?到底哪邊有違憲疑慮嗎?憲法規定,以及過去的大法官解釋,可以給我們什麼指引呢?

日期:202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