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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時事

陳明通首次評論林智堅論文爭議:這場「世紀大冤案」 就是台大審定委員會造成 台大提出350字回應

曾任國家安全局局長及陸委會主委的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退休教授陳明通,周一(25日)就兩年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爭議,首次公開說明箇中原由。陳明通指出,林智堅碩士論文是否抄襲,只要十分鐘就能判斷,但所以「風風雨雨吵了這麼久,就是因為認知作戰的問題」。他也秀出多項證據說明,之前控告林智堅抄襲論文的台大國發所學生余正煌,他碩士論文的核心內容,若非是陳明通直接提供,就是陳明通與林智堅的共同創作,並強調「林智堅沒有抄襲余正煌」。陳明通更直言,自己在接受台大審定委員會調查時,拿出已由台北地方法院民間公證人公證的關鍵資料,卻不被審定委員會承認,而是以學生畢業時間前後,認定林智堅的碩士論文有抄襲余正煌論文的情事。「它以學生畢業的時間為主,就造成今天這場世紀大冤案。」

日期:2024-03-25

產業時事

陳明通新書還原林智堅論文「世紀大冤案」!創作很早開始「是余正煌半路殺進來」

對於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的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是否抄襲余正煌,林的指導教授、前國安局長陳明通今(25)日舉行記者會花了相當久的時間說明,是余正煌大量抄了陳明通先前提供給他的資料。「我是把我跟林智堅討論的創作成果,我修進去給余正煌」。他強調,林智堅沒有抄襲余正煌。至於對於林智堅與陳明通的論文關係,陳明通說,「我們兩個先創作,我們很早就開始,我12月27日就有一份寫作底稿就出來了,這東西就繼續下去。余正煌是半路殺進來的」。

日期:2024-03-25

產業時事

「電話門」民眾黨真的告了,對他們求償300萬!吳崢:存款只有76萬輸了就破產…為何沒告陳永興?

今周刊編按:「綠白電話門」事件延燒,民眾黨正式開告,對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撰寫報導的《ETtoday》、《三立新聞網》2位記者及其公司涉妨害名譽,共求償300萬元。對此,吳崢受訪時表示,民眾黨求償100萬元,還是提告民事而非刑事,他的存款只有新台幣75萬元,因為民事的關係,無法反吿誣告,若官司打輸,就有可能破產了。吳崢開玩笑的說,因為民進黨網軍1450喊聲,給柯文哲壓力,「都是你們害的」,他和醫師陳永興講的一樣,柯文哲卻只告他。

日期:2024-02-05

產業時事

指陳吉仲「抄襲慣犯、一魚兩吃」挨告!國民黨張斯綱、凌濤、楊智伃被判拘役…陳吉仲:公道終還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桃園市議員凌濤以及發言人楊智伃在2022年9月召開記者會,質疑陳吉仲過去科技部補助專題計畫涉及抄襲,還指陳吉仲是「抄襲慣犯」、「一魚兩吃」等語。同年10月,陳吉仲對張斯綱等3人提告加重誹謗。台北地方法院周一(1/15) 認定張斯綱、凌濤、楊智伃均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分別判拘役50日、55日、50日,分別得易科罰金5萬元、5萬5千元、5萬元,全案可上訴。對此,陳吉仲在臉書表示「公道終還」,奉勸政治人物不要再操作學術論文,學術論文的問題就該回到學術界來檢視與處理。而張斯綱3人發出共同聲明表示,因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尚無從知悉法院認定的詳細原因,惟3人對於法院判決結果深感遺憾,3人於記者會上所為言論均秉事實說話,且陳吉仲先生當時貴為農委會主委掌管國家農業發展方向,其言行與計畫承攬本應受社會大眾與民意代表檢驗,誠屬民主政治中的常態。其次,民主多元社會本應容許各種價值判斷,由言論之自由市場機制,使真理愈辯愈明,以避免人民因恐有侵害名譽之虞,無法暢所欲言或提供一般民眾亟欲瞭解或參與之相關資訊。今日該判決成立,將嚴重衝擊當權人士被公眾檢驗的力量。因此除了對判決感到遺憾之外,3人後續也將上訴爭取司法公道、捍衛民主政治常規,更期待二審法院將會作出公正判決、伸張正義。

日期:2024-01-15

產業時事

三家公司大股東、獨董高度重疊 爭議情節雷同 巧合或預謀? 中福、樂意、西勝狂飆內幕

中福股票終於恢復交易,但卻被網友起底這家公司的大股東陳建、翁弘林、徐竚美,在爭議頻傳的樂意傳播、西勝國際也各有角色,他們的目的為何,引人關注。

日期:2023-11-01

產業時事

可惡!樂陞收購破局坑殺2萬股民,前董座許金龍判刑10年定讞,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今周刊編按:樂陞科技前董事長許金龍製造日商百尺竿頭公司有意收購樂陞的假象,事後破局導致投資人損失,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周三(9/20)依《證交法》內線交易等罪判他10年徒刑定讞。許金龍目前以2億元交保,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最高法院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原文刊載於2023/8/3,更新時間為2023/9/20)

日期:2023-09-20

產業時事

想轉租7-11不租給你了...全家氣炸告房東 攤開合約他做錯「1件事」下場判賠100萬元

桃園吳姓及李姓屋主原本將房屋出給全家便利商店使用,但後來收回房屋轉租給7-11超商,全家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認為,依租約規定屋主收回不是自用,全家有第一優先承租權,但屋主卻未告知轉租給統一超商,至其經營利益受損,判屋主須賠償100萬元。可上訴。

日期:2023-09-03

投資理財

永慶、信義房屋大鬥法 法院判「一條龍負面宣傳」有問題 買關鍵字「反串」行銷 數位平台難問責

「房仲雙龍」司法大戰,近期法院民事一審判決,認定永慶房屋及關係密切的好房國際購買對手品牌關鍵字廣告,並有造成對手損失之虞,有違公平競爭,面對企業全新形態的負面行銷手段,公平會該如何規範?

日期:2023-08-30

保險稅制

邱瓈寬恩師遺囑「一毛都不給家人」,二審逆轉判有效…律師3建議:這樣做才能把錢留給想給的人

知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於8年前病逝,生前立下遺囑「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並將逾2億元遺產分給愛徒邱瓈寬、製作人楊智明,引發爭產風暴,裴的弟妹們不滿,興訟訴請「確認遺囑無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裴祥泉遺囑無效,邱瓈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邱瓈寬逆轉勝,即遺囑有效,本案還可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裴祥泉預立遺囑時,已將擔任遺囑見證人的陳、謝二人排除於受遺贈者之外,且遺囑載明「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自不宜無視裴祥泉立遺囑時之真意,漠視其於遺囑前言所表示「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心願,反使其遺產全歸其法定繼承人取得,因此判決遺囑有效。為什麼都立了遺囑,還是不能按照心意分配遺產?究竟要如何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原文刊載於2023/3/31,更新時間為2023/8/23)

日期:2023-08-23

投資理財

信義房屋控「好房網」報導不實判決出爐!違反《公平法》須賠300萬、文章影片移除

信義房屋控告網路媒體「好房網」多次以偏頗、不實報導信義房屋負面新聞,台北地方法院7/19判決出爐。判決指出「好房網」已侵害信義房屋商譽,除要求須移除不實負面新聞,好房網、永慶房屋須登報判決主文,且不得由自己或利用他人購買含有「信義房屋」字串之關鍵字廣告,並判好房公司、好房網總編輯楊欽亮賠償300萬元。

日期:2023-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