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房價居高不下,許多父母選擇將自己名下的房地產過戶給小孩,想幫助孩子減輕買房壓力。一心替小孩著想,卻忽略了其中的稅務成本。如何轉移資產,精打細算尋找最省稅的方法,成了不少家長的課題。
日期:2024-04-18
許多失智症患者的親屬,是在接手照顧患者,甚至在患者身故後,才驚覺「失智爸媽的財產竟然都已經被過戶(不動產)、被轉/領出(存款)、或保單變更受益人(甚至解約)了!」
日期:2024-04-18
宜蘭一名吳姓男子罹患末期口腔癌去世,其4名兄姊為法定繼承人,然而卻無親屬願意照顧他,一直到逝世,都是由葉姓表妹照顧,處理生活開銷、醫療費用等;吳男在臨終前,曾口頭承諾葉女將遺產作為葉女母親與葉女小孩的教育基金。想不到,吳男過世之後,其兄姊發現此事並提告葉女侵害繼承權,要求歸還拿走的757萬元,以及項鍊與紀念金牌,而宜蘭地院宣判葉女須賠償524萬餘元。
日期:2024-04-17
實務上常見因為家中父母的偏愛,讓某些子女私底下獲得比其他兄弟姊妹還要多的資產,難道比較不受寵的人,就只能忍氣吞聲嗎?周念暉律師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告訴你,在父母贈與後,要如何討回自己的權利。
日期:2024-04-14
台灣近年鼓勵將遺產捐作慈善,但依現行法規,捐給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的負擔稅額大不同,目前已有修法呼聲,盼將「符合標準」的公益社團法人納入抵稅範圍,但這條界線又該如何劃定?
日期:2024-04-10
除非是3歸扣因素才會被視為遺產的提前分配,要計入遺產總額計算分配。所以,要從父母手上拿錢,就要避開此3種因素,才可以完整再參與父母死後的遺產繼承分配。
日期:2024-03-28
王先生對於投資很有研究,平時都有看盤購買股票習慣,長久下來婚後他也不知不覺累積了100張的鴻海股票、100張的台積電股票。因為王先生的家族向來有癌症的基因,王先生定期會去做健康檢查,在2023年3月發現自己得了肺癌後,就立刻先行贈與太太100張鴻海的股票。而後王先生持續到大醫院追蹤肺癌一年的時間,也都如同一般人正常生活,本來以為病況穩定,但沒想到2024年年初確診引發諸多併發症,癌細胞也已悄悄擴散,醫生當時宣告他的肺癌已進入第四期,生命恐怕只剩下三個月左右的時間……太太將鴻海股票以130元賣出,而王先生知道自己即將不久於人世,為了想省遺產稅,想把自己所持有的100張台積電股票也都全數移轉給太太,並詢問律師。律師竟告訴他,千萬毋湯!
日期:2024-03-27
據知情人士透露,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日上午首度召新光金大股東吳東進、吳東亮兩兄弟面談,其中,吳東亮雖然是台新金控董事長,但他同時也是新光金大股東,也是現在公司派的精神領袖,使得黃天牧同時召集兩人前來,更具代表意義,據悉主要是為了新光金控辦理現金增資,和RBC(資本適足率)在6月底必須達到200%的政策有關。
日期:2024-03-20
經常有很多民眾與子女間的房地產移轉,都想透過子女來購買父母的房子以規避贈與稅;但子女通常沒有足夠資金可以支付給父母,於是就想出用借款給子女的名目,來讓子女有錢、有金流可以買自己的房子,但《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即明確規定跟父母借款而來的資金購買父母親的房子,即使有金流仍會國稅局視同贈與,而課徵贈與稅。
日期:2024-03-20
善用贈與稅免稅額可兼顧節稅及家族傳承,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在運用這項節稅工具時常有兩大誤解,第一是誤解「每年」起算時間,第二是誤解「每人」定義。
日期:2024-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