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母親在兒子結婚時,幫忙出買房的頭期款700萬元,婆婆處處挑剔媳婦,並以有幫忙繳房子頭期款為由施壓。媳婦不堪其擾,所以找丈夫商量後決定,要盡快返還婆婆(母親)出的700萬元,所以夫妻倆晚上兼差賺錢,不料,兒子晚上工作結束,騎機車回家時發生車禍,不幸斷腿,夫妻一家後來決定搬離結婚所買的房屋,等婆婆發覺時房子早已一空。(在新聞挖挖哇聽到黃越绥老師分享的故事)
日期:2024-01-30
之前有個新聞是一位阿嬤抱怨自己的房子被孫子私自賣掉,導致她無家可歸,便直接睡在屋外抗議,但被告的孫子也回應說,房子是因為經濟問題而被賣掉的,並且也有提供阿嬤新的住處。
日期:2024-01-24
近年來筆者處理不少關於遺產繼承、免除扶養義務......的案件,裡面都涉及到一個共同的事實,就是子女在父母親離婚後,就沒有再和沒有監護權(親權)的那一方見面了。而在若干年後,當這些親屬們,因為要處理一些法律問題,而必須再相見時,其中涉及的狀況,並不單只是「法律」就能處理好的。
日期:2023-12-19
有時候我們會為了節稅而做了錯誤的規畫,誤入補稅罰鍰的窘境,但不用擔心,《民法》及稅法常有反悔機制。《民法》第408 條第1 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分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
日期:2023-12-06
年底將至,國稅局表示,自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調高為新臺幣244萬元,明年又重新起算免稅額,建議納稅義務人可善用每人每年免稅額,由父母各自贈與給子女,跨年合計父母雙方最高可贈與子女976萬元,為節稅好方法。
日期:2023-11-30
前陣子澳洲有一名女子,有一天存摺突然多了1,050萬澳幣,在男朋友的蠱惑下,覺得這筆錢是中樂透得來的,開始把這筆錢大花特花,但實際上這筆錢是一家比特幣公司匯錯的款項,該公司在找到女子之後,多次打電話給女子請求把錢還回來,但女子都認為那些電話是詐騙集團打來的,公司氣的告上法院,最後女子被判處209天監禁、18個月的社區矯正,及200小時無償社區勞動。假設這件事情發生在台灣,在台灣也會被判刑嗎?會不會構成刑事犯罪?
日期:2023-10-13
「有個追求我的科技新貴,之前送了我一間套房……但我們後來沒有在一起,他要求我把房子還給他。我想,送我的東西,不就是我的了嗎?怎麼可以這樣出爾反爾?」「請問他將這間房子送給您時,有說什麼嗎?」「他是有說那房子就當作我們結婚後愛的小窩……」「嗯……所以,他有提到這個房子是打算作為你們婚後的住所?」「可是我連交往都不想,怎麼可能嫁給他呀?」「還有幾個男生也在追我,他們也都會買東西給我,像是名牌包包、名牌手錶這一類的。然後,他們都覺得送我禮物,我就得和他們交往。見我沒有答應,其中幾個小氣鬼就要我把東西還給他們。我可以不還吧?」
日期:2023-08-28
王伯伯是被女兒推著輪椅進我辦公室的,但聽說在中風之前,他也是叱詫風雲的一位老闆。
日期:2023-08-10
曾小姐是獨生女,由父親獨自撫養長大。父親因病過世之後,她是遺產的唯一法定繼承人,繼承了父親的存款500多萬元及多張股票。曾小姐的祖母不滿兒子的遺產全部由孫女繼承,便提出告訴,說兒子的存款及股票其實全都為她所有,是她以兒子的名義借名登記。如今兒子過世,這些存款及股票應返還於她,不應由孫女全部繼承。阿媽竟會跟孫女爭產?令人不免懷疑:「哪有這麼誇張?」是的,在我執業的這些年裡,就遇過很多客戶因為贈與、遺產等財富傳承及稅賦問題前來諮詢,為了遺產,彼此從親人變仇人的也不算少。很多家庭真的為了一棟房子、一塊土地、一張保單,甚至一小筆存款,母子交惡、兄弟互告;也有長者提早安排好財產分配,子女們卻在拿到房子土地後,就把老父老母棄之不顧,看了令人心寒。
日期:2023-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