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國內外,爭遺產鬧到翻臉,甚至搞到法院相見,幾乎是家家經常上演的情節。然而,面對不孝晚輩,平時積攢下來的財產在法律上是必須留給他們一份的嗎?英國一名91歲老兵,在過世時幾乎把所有遺產留給自己的2個孩子,而已故兒子的5名女兒老早就跟爺爺鬧翻,平時也沒在往來,因此只各分得2千元左右,幾乎形同喪失繼承權,5姊妹一怒之下告上法院欲爭遺產,並稱遺囑無效。不過,法官認為留在長輩身邊盡孝道、有實質照料的人才有分產資格,也讓立囑人能依照自己心意分配遺產,5名孫女令祖父「很失望」,因此判這紙遺囑「完全合理」。
日期:2024-03-07
《今周刊》週三(10/11)舉辦第七屆幸福熟齡論壇,邀請遺產繼承法律專家劉韋德、中華民國退休基金協會前理事長王儷玲,探討如何從退休理財規劃、預立遺囑,為樂齡族創造人生的幸福下半場。
日期:2023-10-11
台灣的人口已經連續3年負成長,很多已婚者不生小孩,即使「0到6歲國家養」,喊的震天價響,到頭來還是「生不如死」,年輕人依然故我不願意生小孩。
日期:2023-09-18
父親生前已經說好要把房子留給我,哥哥卻說女生嫁出去就不能分財產,這是合法的嗎?我竟然一塊錢都拿不到!
日期:2023-08-31
【案例故事】花媽有繼承人(1)韓總、(2)阿邁。花媽過世時有遺產200萬,但花媽在過世前2年,有贈與200萬給阿邁。花媽的遺產是400萬(200萬+200萬),還是只有過世時的200萬呢?花媽的債權人可以向阿邁跟韓總討多少錢呢?國稅局又是以400萬課遺產稅?還是以200萬課遺產稅?阿邁拿到的贈與200萬,要不要分給韓總呢?
日期:2020-10-15
爭遺產悲劇!當時,婆婆沒留多少遺產,僅剩這房子和一些存款而已,所以不需繳遺產稅,也報完遺產稅拿到免稅證明了。接著,他就和哥哥談到:「這個房子,是否就按照媽媽生前的遺願,留給我?」沒想到哥哥竟然說不同意,直言是媽媽的遺產,就都有份可以來分!
日期:2019-09-04
離開台塑集團十三年的王文洋,如何靠著一封存證信函敲開關閉許久的台塑大門?離開台塑時,王文洋掀起滔天巨浪;重回台塑,王文洋又要惹起什麼風波?這次他的勝算有多大?
日期:2008-11-20
要減少內心深藏的罪惡感,首先要放下對自己的批判與評價。當初會選擇簽署意願書,通常是在家人有共識後所下的決定,而這已經是「那時候覺得最好的決定了!」 有時候,最大的批判者可能是自己,請試著原諒自己,當初那個為了大家,站出來簽下放棄急救意願書的人,是勇敢又有力量的,請不要責怪自己,讓心自由。
日期:2018-05-21
遺產女兒也有繼承權,應繼分與兒子相同,就算遺囑註明只給兒子,女兒仍有法定的特留分。要姊妹們拋棄繼承,態度應該是感恩而不是理直氣壯或情緒勒索。如果堅持女兒嫁出去是別人家的人沒有拜祖先不能繼承祖產,很簡單,兒子拿房產,女兒領現金就可以解決了。
日期:202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