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Melody(殷悅)日前閃電宣布終結17年豪門婚,與富商老公吳育奇離婚,聲明強調雙方和平結束關係,但近日吳育奇卻透過律師提出離婚無效之訴,並爆出吳育奇是遭誘導簽訂不平等離婚協議,Melody還要求拿走北市吳興街與美國共3戶房產,因此出招委任律師遞狀申告離婚協議無效。
日期:2023-07-20
編按:傳奇基金經理人、身價超過台幣上千億的《富比士》億萬富翁肯恩.費雪,無私公開最務實又合法的賺錢策略!
日期:2023-06-09
洪太太與先生之間,因為不能為外人說的理由、發生嚴重爭執之後,動起了離婚的念頭。但她聽理專說,假設她提出離婚要求,先生依法擁有「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日期:2023-06-05
和好對象結婚瑪麗蓮夢露(Marilyn Monroe)在電影《紳士愛美人》(Gentlemen Prefer Blondes)中問道:「你不知道富翁就像美女嗎?你不會只因為漂亮就娶她,可是天哪,難道美貌沒推上一把嗎?」
日期:2023-05-23
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訴請離婚,但2位出軌人夫質疑侵害婚姻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3/24)日判決「部分違憲」,認為如果使雙方無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無論時間長短都不准有責一方訴離,顯然過於嚴苛。像是這次申請釋憲的方姓人夫,要求跟結褵逾50年的髮妻離婚,主張兩人婚後常爭吵,且男方2006年就定居香港,雙方已多年沒有往來。但法院認為方男與外遇對象生了3名子女,回台帶小三同行,還住進老家,婚姻破綻歸責於男方,依民法現有規定不得請求離婚,判他敗訴。另名高姓男子則是離家多年又偷情,反控妻子懶散怠惰,請求離婚也敗訴。如今大法官宣判「部分違憲」,是不是將來出現類似狀況,「外遇者」都可以如願離婚?(原文刊載於2022/11/10,更新時間為2023/3/25)
日期:2023-03-25
「女生今年26歲,在台中有穩定工作,有間房子1000萬,房貸剩下400多萬。男友要他賣掉房子,放進兩個人一起籌的頭期款裡,他有10萬,但是女生可以先住公婆家。」
日期:2022-06-19
一位民眾詢問:律師您好,我的父親在111年過世了,留下年邁70歲的母親與我。父母白手起家,父親留下現金及上市櫃股票投資合計約400萬、一間市價約3,000萬的房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合計約2,100萬)房屋是父母結婚時購入,貸款已還清,母親名下資產約有現金及上市櫃股票共計1,500萬。 請問律師我需要繳遺產稅嗎?有沒有節省遺產稅的方式?
日期:2022-03-14
「我老公家裡的房子再多,那也是他的婚前財產,跟我沒有關係。他的房子我們確實共同使用,卻始終不是共同擁有。我不要求他在房產證明上加入我的名字,但我要求自己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日期:2022-03-02
12/15王力宏透過臉書發文證實,與妻子李靚蕾分開、並已提出申請離婚。李靚蕾在IG上發了一則4500字長文,內容提到感覺自己就像被王力宏當成生產機器「婚後,配合不停生小孩、養育小孩」、控訴王力宏召妓、炮友一堆,私生活淫亂...等。有網友還特別將此千字文統整成12項王力宏的淫亂惡行!
日期:2021-12-18
起初玫雅對於買房的細節,其實沒有太大的想法,她想,「既然要結婚,這些小事好像就不需要太計較,而且現在不都是『夫妻財產共有』,最後要分,就是一人一半?」 只是這樣的天真,卻在一次閨蜜閒聊中被提醒,「人家不是說,只有婚後買房才算是共有?而且我聽同事說,為了有安全感,她和老公買房時是登記兩個人的名字,錢各出一半,房子也登記一人一半,誰也沒占誰便宜,最公平。」
日期: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