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決定國家競爭力優劣的關鍵。但從大學、公部門、國營事業董監事,台灣泛公部門的人事進用制度,處處存在著僵化規定,嚴重降低專業人士為政府服務的意願。
日期:2022-02-09
人事總處有意立法保障聘約人員權利,並讓任職滿3年的聘約人員,能擔任6大類機關編制內職務與主管。這項法案,必須進一步明定機關聘約人力比率上限,才能有效化解公務員疑慮。
日期:202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