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云「富不過三代」是否為真?會計師分享家族傳承課題,傳承「這兩項」才是子孫最好財富。平安恩慈國際法律事務所家族治理中心執行長方燕玲,5/9應政大企家班之邀進行「企業傳承分享」,並以「家族財富傳承以信託與股權規劃為中心之相關議題」為主題,分享其專業見解。傳承一直是家族企業最大課題,方燕玲分享家族財富傳承議題,深入淺出介紹、分析家族憲章、家族信託、閉鎖性公司等各種家族傳承工具的特色與利弊,也提到如何善用「閉鎖性公司」與「家族信託」的結合與運用。不過在談及家族財富傳承的核心價值時,她有感而發表示,大家常講「富不過三代」,其實是出自孟子的原句「富貴傳家,不過三代」,但其實孟子前面還有一句叫做「道德傳家,十代以上」。方燕玲表示,她每次講授家族傳承的課題時,都會分享每一位父母、祖父母常常很辛苦地在想方設法,要將財富傳承給子孫,但是否有思考過,可以傳承給子孫最好的財富,其實是「品格」與「一技之長」。
日期:2024-05-10
4/22有件事,其實蠻重要的,可能需要提醒大家。事情是這樣的:在演藝圈很有名的邱瓈寬,有個如師如父的大哥裴祥泉過世,留下一億多的遺產。他在病榻前請公司員工三名做代筆遺囑,一個人寫,兩個人見證。
日期:2024-04-24
宜蘭一名吳姓男子罹患末期口腔癌去世,其4名兄姊為法定繼承人,然而卻無親屬願意照顧他,一直到逝世,都是由葉姓表妹照顧,處理生活開銷、醫療費用等;吳男在臨終前,曾口頭承諾葉女將遺產作為葉女母親與葉女小孩的教育基金。想不到,吳男過世之後,其兄姊發現此事並提告葉女侵害繼承權,要求歸還拿走的757萬元,以及項鍊與紀念金牌,而宜蘭地院宣判葉女須賠償524萬餘元。
日期:2024-04-17
北市三兄弟爭產,由於母親生前預立遺囑,不准大兒子繼承逾4123萬現金及一棟價值近2千萬的房產,加上兩位弟弟提出證據,證明哥哥不聞不問7年,就連告別式也沒來參加,最終法官判決繼承權不存在,後續爭取特留分也敗訴。
日期:2024-03-31
不管國內外,爭遺產鬧到翻臉,甚至搞到法院相見,幾乎是家家經常上演的情節。然而,面對不孝晚輩,平時積攢下來的財產在法律上是必須留給他們一份的嗎?英國一名91歲老兵,在過世時幾乎把所有遺產留給自己的2個孩子,而已故兒子的5名女兒老早就跟爺爺鬧翻,平時也沒在往來,因此只各分得2千元左右,幾乎形同喪失繼承權,5姊妹一怒之下告上法院欲爭遺產,並稱遺囑無效。不過,法官認為留在長輩身邊盡孝道、有實質照料的人才有分產資格,也讓立囑人能依照自己心意分配遺產,5名孫女令祖父「很失望」,因此判這紙遺囑「完全合理」。
日期:2024-03-07
對某些父母來說 ─ 尤其是被子女辱罵、被警察找上門過、被女婿或媳婦破口大罵、年復一年始終無法見到子女或孫子女而心碎不已的父母們 ─ 唯一感覺仍擁有權力的回應方式,就只剩下將子女排除在遺囑外。「我辛辛苦苦工作賺下這些錢,那傢伙讓我活得痛苦不堪,憑什麼拿這麼多?這是哪門子的公平?」
日期:2024-01-04
拋棄繼承的好處不單單是拋棄掉債務。如果你自己本身沒有債務,而是其他繼承人例如兄弟姊妹有債務問題,那麼建議您也要幫您的兄弟姐妹辦理拋棄繼承。拋棄繼承時效是3個月,然而如果一時未注意,不小心拋棄繼承期限過了怎麼辦?讓律師教您該如何處理。
日期:2023-12-15
許多大家族經歷幾代傳承之後,共同繼承人數歷次增加,以至最終引發分產問題,甚至演變成對簿公堂的局面。究竟民眾該怎麼處理,才能免除家族紛爭?
日期:2023-11-17
《今周刊》週三(10/11)舉辦第七屆幸福熟齡論壇,邀請遺產繼承法律專家劉韋德、中華民國退休基金協會前理事長王儷玲,探討如何從退休理財規劃、預立遺囑,為樂齡族創造人生的幸福下半場。
日期:202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