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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十大「競選」政見 P.16

我的十大「競選」政見 P.16

台灣的立法委員及縣市長選舉已經到了最後的衝刺階段,我在台灣前後待了十四年,距離第一次來台灣也有二十年的時間,撇開我的老外身分,在一個地方住了那麼久,一定會有一些了解和期待,這些或許就是人民真正想要的。如果我能參加台灣的立法委員選舉,經過這麼多年的「 基層經驗」,相信可以提出一些政見爭取選民的認同。

不過我要先強調,用說的一定比做的容易;不過政治不也常是說的比唱的好聽嗎?幸好我不可能真的披掛上陣,所以反而可以放膽明說。以下就是我的「參選政見」。

首先,我會要求政府「退出商業機制」,放手讓經濟和市場自己長大。政府要做的事可多可少,但是最基本的是法律制度、公共建設,其餘部分其實可以釋出給民間私人機構去做,讓市場機制自由運作,一定會比政府做得有效率。國外有些大型的國際機場由私人經營,如澳洲、美國、英國都有,不但蓋得漂亮,也頗受觀光客的好評。

目前公共建設的案子多由政府在管,即使以公開招標方式尋求民間廠商參加,但是從建設的規畫、執行的細節和招標的條件等,還是由公家單位制定;而且因為是公開招標,通常也只能採價格標,誰出的價錢便宜就由誰得標。萬一執行的過程中大環境發生改變,以致原先規畫的需求改變,但在現行制度下卻很難有轉圜餘地,因為契約已經綁死,動彈不得了。

此外,過去我一直認為政府不應該有所謂的產業政策,因為沒有人知道未來經濟發展的最好方向在哪裡,即使最聰明的經濟學家也辦不到,政府又怎能自以為了解經濟的動向呢?萬一錯了,不但資源放錯了地方,反而還扼殺了原本有機會興起的產業。

政府可以做的是調整稅法結構,讓台灣有培養新興產業的土壤,讓每個產業、每家企業都有相等的機會,只要有潛力、有實力的自然會起來,政府不必給予特別的幫助。

我的第二項政見是「政府減肥」。一個單位只要人一多,自然就會有事找上門,而這些事不一定是有意義的;政府員額龐大,要不多找點事情做做,不要說民意代表不會放過,恐怕連上級主管都看不下去。這些多「做」的事,卻往往增加民眾的負擔||不管是行政效率或是財政稅負的負擔。精簡公務員的人數,行政機關就得增加效率,也可以減少行政作業的流程。

國外有些極端的例子,是連監獄都委由私人機構營運;美國有家上市公司的本業就是監獄的經營管理。我比較好奇的是,他們的行銷策略要怎麼訂定?如何做好顧客關係管理?做不做「售後服務」?

第三點是「加強技能訓練」。儘管我主張削減政府機關的員額,但是對這些被縮編的人一定要有所交代,加上失業人口急遽增加,政府要多鼓勵民間成立職業訓練機構,由政府補貼經費。台灣已經有很多現成的職業學校,政府可以編列預算,透過他們執行職業訓練。

產業外移是台灣無可避免的趨勢,但是真正的挑戰是讓新興產業生根。政府努力挽留沒有效益的公司,他們既繳不出稅,末了還是走上關廠裁員一途,反而增加社會的負擔。既然如此,不如早早請他們走,把準備補貼或紓困的預算拿來訓練失業人口,使勞工有適應下一波經濟環境的技術和能力。

政府可以發給接受訓練的勞工六個月的救濟金,讓他們沒有後顧之憂;因為一般景氣壞個半年就會出現反彈,同時若是救濟金領得太久,可能就會不想找工作了。另外,與其給特定產業稅負上的優惠,不如補貼他們雇用失業勞工的薪資;這些錢不會白給,因為他們有工作,也有收入,更可以藉由新的工作培養新的技能。

第四是「建立公債市場」。政府要把發行公債的時間固定下來,一方面可以創造成交量,讓券商有穩定的業績可做,另方面可以建立一個較健全發達的金融市場,降低政府日後籌集資金的成本。萬一國庫的錢太多,則可以透過債市買回舊債。

雖然我反對學日本,為了刺激經濟而盡編列一些沒有效益的預算項目,但是也不該因為經濟欠佳而跟著縮減預算規模;該花的錢絕對不能省,否則等到景氣來臨時,又會發現要做的事都沒有做。

第五為開放「控股公司掛牌」。台灣製造業嚴重外流,受到金融制度與兩岸關係的影響,控股公司也陸續外移;而伴隨控股公司移動的,還有相關的金融服務和法律諮詢商機。台灣要吸引控股公司遷回台灣,甚至一開始就讓他們不想出去,便要讓控股公司在台灣上市。

多數大陸台商以為日後可以在 B 股市場上市, 不過在大陸股市等著掛牌的本地企業名單就一大串,要輪到台商不知得等到何時;如果放寬控股公司的掛牌限制,日後台商將發現,回台灣掛牌會比在大陸排隊更快更方便。一旦台商企業回台上市,不僅外流的資金跟著回流,外資也將被迫買進這些搭上中國成長列車的企業股票。

第六項是「租稅特赦」。在海外的錢不敢回來,一大主因是怕上稅或被查稅;政府要吸引資金回流,就必須考慮租稅特赦,只問將來,不管過去,一切都從現在開始算起。既然錢不回來政府也課不到稅,不如把過去一筆勾消,至少還可以掌握到未來的稅源。

而且要稅務簡單化,面對現實。避稅或逃稅也要成本,稅制合理化,讓台灣成為低稅區域,當有錢人逃稅的成本高過應繳的稅金,自然乖乖繳稅,懶得動歪腦筋。

第七是「金融市場自由化」。在證券市場裡,政府要管理的是券商而非投資人,違約事件就讓券商自己承擔處理,也讓券商學習掌握投資人的信用狀況,甚至有權利接不接受投資人的開戶或下單。國外券商早已這麼做了,可是國內主管機關太照顧券商,擔心券商遭到違約;這種事讓券商老闆去擔心就好了,政府應該給券商更多的權利和義務。

比方 QFII 可以自由買賣香港、新加坡的股票,可是買台股卻得先申請,錢還得放在台灣動彈不得,一出去就要再申請才能進來。這樣的管理方式不管多簡單仍舊不合理,何不給券商一個額度,由業者自行找出最適客戶的分配方式。

第八是「開放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香港、新加坡等金融市場發達的地區,有許多外籍人士在交易所之類的單位工作;這並非老外比本地人厲害,而是他們有國外的相關經驗,可以為國內帶來正面的衝擊和刺激;台灣有不少金融法規學自國外,也要引進國外的執行經驗。

星港能夠進步,是因為他們較易接受國外先進的經驗。連美國都要修改移民法令,以便爭取高科技人才,因為他們發現在尖端科技領域,本國人才仍嫌不夠。如果在台灣能找到足夠的好人才,相信企業願意加碼投資,外資也會增加直接投資的比率。

第九是「法院的國際化、專業化」。外資投資本地,首先要能確定會受到合理的待遇,而法律的保障是最基本的要求。舉例而言,先不管法商馬特拉和台北市政府的官司誰是誰非,至少馬特拉打贏了,表示台灣的法院會公平對待外商,而不會有義和團情結。這方面台灣還不賴,但是還可以再加強專業領域的法官及法庭。

最後是「三通」。有人說即使三通後,台灣也不會開放太多的航線進行直航,以便管理;會先開放少數機場與大陸直通,像是台中通廈門,在評估過實際運作情形後,再慢慢增加航線。果真如此,則台灣就可以接受所謂的「一中各表」||一個中國、一個台中;不過雙方都不要講破,這樣大家都開心。

以上是十二月一日「台灣女婿」谷月涵的十大政見,敬請支持,凍蒜!

(谷月涵的電子信箱: mrtaiwan@mrtaiwan.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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