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人類歷史以來,從不曾有哪個政權是以「賭」與「色」為立國宗旨的;相反地,歷代幾乎每個政權多少都標榜要端正民風而禁賭禁娼;然而,賭色二端,也不曾真正自人類文明中絕跡。我並不是說,政府一定要開放賭禁或讓色情合法化,而是要強調,任何主政者都不能對社會上真實存在的灰色現象視而不見。
澳門街頭充斥著銀樓、珠寶店及當鋪,賭場又全以現金交易,要在此處「洗錢」,簡直是輕而易舉,有如家常便飯。有洗錢需求的人,只要拿黑錢在銀樓購買黃金、珠寶,或在賭場換成籌碼,再兌換成現金,只消花一點手續費,甚至完全不必折價,來路不明的黑錢便漂白成功。
澳門一直是全球經濟成長最快的經濟體之一;過去三年的GDP(國內生產毛額)成長率突破五○%,今年可望再成長一○%。目前澳門的平均每人GDP已達二.四三萬美元(二○○五年),將近是台灣一.五三萬美元的一.六倍。現在的澳門,幾乎全島都動了起來,放眼望去,處處都在建設。
最值得注意的是,國際大型賭場(Casino)在這幾年相繼進軍澳門,其中尤以美國賭場最為積極。繼金沙賭場(Sands)之後,永利賭場(Wynn)在今年九月也隆重開幕;緊接著還有威尼斯人賭場(Venetian)也即將開幕。這些美系賭場受到美國反洗錢防治法的嚴格控管,即使跑到遠在天邊的澳門開店也不例外。
這些美國賭場的總部幾乎都設在內華達州的沙漠城市拉斯維加斯。諷刺的是,拉斯維加斯最早是由紐約黑幫所建立的城市,其中以西格爾(Bugsy Siegel)最為有名。西格爾也是通訊創新應用的發明人,在四○年代設立了全國性的投注站服務,成為股票經紀服務的前身。
西格爾不幸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他偷了拉斯維加斯賭場股東的錢。想當然耳,能投資又敢投資賭場的人物,不可能是簡單的角色,正是黑幫分子。太歲頭上動土的下場,就是命喪黑槍之下。
儘管草創時期猶如處於無政府狀態,但經過多年的努力,拉斯維加斯的犯罪率大幅下降,也逐漸轉型為不賭博也值得一遊的親子度假景點。這座在沙漠中央憑空建立起來的城市,如今與美國最負盛名的城市,如紐約、洛杉磯與芝加哥等齊名。
最近我因公到澳門出差,發覺賭博真是無聊透頂的活動,這是我從來沒有過的感覺;不過澳門的轉變與拉斯維加斯如出一轍,這點倒令我印象深刻。由此我不禁有個想法,從人類歷史上的種種豐功偉業來看,走在時代尖端的先驅者,好像不是流氓,就是亡命之徒。
舉例來說,十九世紀縱橫地球的大英帝國,其殖民地版圖從美國橫跨至太平洋彼岸的香港、印度,甚至埃及,要掌控幅員如此遼闊的帝國,並做好聯繫及後勤補給,一定要擁有全球最強悍的海軍艦隊。
不過,一般人並不知道,英國海軍是以海盜之姿在美洲新大陸開疆闢土,英國皇室不但心知肚明,還給予相當大的支持。當年西班牙艦隊在南美洲燒殺擄掠,自印地安原住民手中搶得大批黃金後,在運回歐洲途中,卻被半路殺出的英國艦隊洗劫一空。
搶來的大量黃金及豐富的海戰經驗,提供關鍵的金援及實戰訓練,造就了天下無敵的英國皇家艦隊。另外,別忘了,過去香港僅僅是英國在東亞的鴉片交易中心,經過一百多年的發展,如今香港尊崇的金融中心地位,仍是亞洲各大城市急於追趕的目標。
台灣的IT(資訊科技)硬體產業稱霸全球,但一開始也是摸索匍匐、跌跌撞撞,才有今日享譽全球的尊榮。多數人可能連鳳梨牌電腦或青蘋果電腦都沒聽過,他們是當年蘋果電腦的仿冒分身。
早期台灣的軟體、設計及商標盜版層出不窮、司空見慣,如今卻很少見;仿冒固然不應該,但若說仿冒(好聽一點是學習、模仿)是發展自有專利、品牌的啟蒙過程,應該不會有太多人反對。
過去台商不重視智慧權,現在則對投資中國的設限規定視如無物,這兩種心態有異曲同工之妙。事實上,正因為過去十年台商「忽略」了投資中國限制的規定,現在才有能力牢牢掌控中國電子業供應鏈的命脈,否則台灣本身的電子產業,恐怕也已失去全球競爭力。儘管這些事實令台灣部分人士不快,但卻很難提出有力的辯駁。
古猶太法典塔爾穆德(Talmud)中,討論人性中兩種相互矛盾的部分,一是傾向邪惡,一是傾向正直。Talmud提過一個預言故事:當以色列人試圖控制人類邪惡的本性,並將之永遠封鎖禁錮;然而他們立刻發現,母雞不再下蛋、良田乾涸荒蕪。以色列人於是釋放出邪惡本性,土地又恢復原本的肥沃,母雞也再度下蛋。
這個預言的重點在於,帶動人類繁衍進步的力量,似乎來自於人性中傾向陰暗的一面。我們要做的,並非抑制黑暗的力量,而是將這股力量引導至正面、具創造力的方向。此對政策、產業及個人的規範皆適用。
我並不是鼓勵社會應該放任罪惡橫行,而是所謂的「犯規」,是真正的犯罪,抑或只是一般人好惡的價值判斷;如果是後者,我們便有更進一步的討論空間。通常,我們會希望法令鬆綁,讓創意有足夠的發揮空間,但這個空間又不至於大到發展出不道德的行為。
台灣司法體系有偏向過度立法與過度規範,但執行力卻嚴重落後的現象。所以,何不把法規修正到合宜合理的地步,讓立法委員及主管機關的日子都好過些?也讓企業有追求新商機的更大空間?
從另一個角度看,當企業跑在法律前面,讓勇於創新的企業及企業家冒著極大的風險,卻可能步上西格爾的後塵,以致愈陷愈深,成為政策、法令的祭品;這樣是否會延緩社會創新發展的腳步?
香港恆隆集團總裁陳啟宗,曾經提過一個有趣的觀點,他認為投資中國的企業都「不」應遵循「當前」的法規,而要預想五年後的法規,來規畫公司策略;因為五年後中國政府會以新制溯及既往,就算現在是違法的舉措,未來也將成為合法合理的行為。
我要再次強調,我並沒有呼籲要求開放賭場或讓情色產業合法化,我只是想表達一種態度,當政府在企圖限制犯罪或遏止不道德行為的過程中,諸多的規範可能限制成長及創意。然而,隨著社會逐漸成熟進步,民眾會日益降低對政府指導的依賴度。
最後,我想提一下十九世紀美國偉大作家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的名言:「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因為人民能自我管理。」(That government is best which governs the least, because its people discipline themsel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