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自83年起每年辦理「節約能源績優獎」選拔、自88年起同時辦理「推動能源教育績優獎」選拔,另自98年起同時辦理「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選拔工作,並每年舉辦表揚大會頒獎表揚,期擴大節約能源之效果;自83年至105年已表揚442家節能績優單位,及215所推動能源教育優良學校,共計節約238萬公秉油當量,約可省下新臺幣548億元之能源成本。
105年節能績優成效如下
105年「節約能源績優獎」得獎單位計推動272項節能措施,節能量為7.9萬公秉油當量/年,節省能源成本為新臺幣8億/年,相當於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0.1萬公噸(約515.9座大安森林公園1年碳吸附量),成果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