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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2萬2給父母5000,19歲小資女「存不到錢」…兒女一定要給孝親費嗎?律師這樣說

月入2萬2給父母5000,19歲小資女「存不到錢」…兒女一定要給孝親費嗎?律師這樣說
圖片僅示意

媽媽經編輯部

理財

shutterstock

2021-10-14 08:55

你是從幾歲開始給父母孝親金的呢?一名女網友在網路上發言,說自己月入22k,但扣掉給父母的5000元與房租、生活費,幾乎存不到什麼錢,更附上自己目前的存款截圖,竟然只剩131元!引起網友熱烈討論。

 

(圖片來源:翻攝自Dcard)

 

網友在《Dcard》發文寫道,自己目前19歲,在夜校半工半讀,從事機械繪圖相關的工作,扣掉勞健保之後,每個月實領22K,但因為工作與學業的關係需要在外租房,她說:「一個月房租水電就要6千多,每月還要給家裡5千,扣掉油錢、飯錢,每個月的薪水都剛好過活而已。」

 

女網友因而發問:「我想多存點錢,想問各位要如何提升賺錢能力呢?」誰知多數網友將重點放在「5000元孝親費」上。

 

1. 19歲可以先不給孝親費?

 

許多網友認為:「自己都快不行了 我覺得才19沒有一定要給孝親費!」認為原po應該要先跟家裡父母溝通,是不是先可以不要給孝親費,甚至有人表示:「最後父母如果還好手好腳還是講不停,請直接斷糧!生兒育女是天經地義,但把下一輩當ATM就真的很不行⋯」

 

2. 22K給5000孝親費太多?

 

除了「是否要給」之外,也有多數網友討論「給5000太多了」層面,網友說:「給一千就好,有給總比沒給好啊。」也有人認為:「養活自己才是最基本的『孝親』吧」、「給也是可以,但5000真的太多。」

 

兒女可以不給父母孝親費,或是減少父母要求的金額嗎?

 

孝親費,若在法律上解釋是「扶養費」,根據法扶基金會施雅馨律師表示,照顧責任或扶養責任,在法律上稱為扶養義務。依據民法第1117條,扶養義務中一定存在「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的狀況,這也就是為什麼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扶養義務,因為他們成年之前基本上被視為「無謀生能力」。

 

當孩子長大,自己可以賺錢想活自己,而父母又需要照顧時,基本上兒女也需要反過來履行「扶養義務」。

 

施雅馨律師解釋,若兒女自己原本可以維持生活,但因為給付扶養費而導致不能維持生活的狀況,依民法第1118條5規定 ,扶養對象是配偶或父母以外之人(例如:兄弟姊妹),可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但是,若扶養對象是配偶或父母,律師說:「扶養義務只能夠聲請減輕。」

 

也就是說,按照上述女網友遇到的事件,如果因為給予5000元的撫養費,讓她無法繼續生活下去,當嚴重到需要對簿公堂時,她是可以依法向父母申請減輕扶養費的。

 

自己家都不夠用了,一定要給公婆/父母錢嗎?

 

相信有許多媽媽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當與丈夫結婚,丈夫的爸媽也變成自己的爸媽,突然又多了2位扶養對象,除了養小孩,還要養4位長輩,哪這麼容易?這時候到底該怎麼辦?

 

施雅馨律師回答:「可以先與長輩或共同負擔扶養義務的家人(例如:兄弟姐妹)溝通自己的經濟狀況,協調扶養費用分擔數額。」但若無法溝通解決,律師表示:「再考慮向法院聲請減輕扶養義務。」

 

參考資料:法律扶助基金會 《父母子女相欠債?談扶養費這件事情/施雅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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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媽媽經授權轉載,原文:月入2萬2給父母5000,網嘆:存不到錢…兒女可以不給孝親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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