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的研發創新,是學術界、產業界從事科技研發人員的使命與興趣所在,他們不斷發掘新知與研發新技術,促成社會進步,創造商業價值,提升企業甚至國家競爭力。
AI新興科技竄起,生成式AI對話工具如雨後春筍般問世,掀起了AI革命,百工百業無不引進AI技術,以提升工作效率。能否跟上科技進展,影響企業競爭力,而社會因科技的「擁有」與「匱乏」呈現K型化發展,數位落差、貧富差距的鴻溝亦逐漸擴大。這科技神速進展帶來的後遺症外,更有利用科技從事不當行為者,例如透過社群網路,短影音方式,散布色情暴力、仇恨霸凌、恐嚇勒索等訊息或從事販毒、詐騙等,牟取不法利益,甚或透過社群媒體,遂行認知作戰,散播不實訊息,製造社會分歧、對立,危害社會安定,對青少年的價值觀構成衝擊等。這些不肖之徒皆應受到法律制裁,甚至課以刑責。然而維護數位環境安全,則是所有利益關係人─ 政府、民眾、網路平台業者共同的責任!
數位時代的民眾,人手一機享有「即點即用」的各種數位服務,網路社群媒體更是蓬勃發展,人人可以當網紅,並倚賴網路聲量分潤和線上斗內等獲取酬勞,維持相當的生活水準。台灣社會因網路發達與智慧手機普及,促成活絡的經濟活動,如線上購物、訂餐外送、股匯市交易等,帶來的經濟效益不容小覷,例如,政府透過股市證券交易的稅收,若以每天交易量新台幣4仟多億元粗估,全年度的稅收就超過3仟120億元!社會大眾享有這些科技紅利的同時,也面臨營業機密、隱私資料遭竊取、身分遭冒用、網路詐騙、不當內容侵襲等科技犯罪的戕害!根據內政部刑事警察局的統計,網路詐騙造成的金融損失,2024年高達502億元,詐騙案件則高達122,805件!科技是兩面刃,其運用衍生經濟之利得與財損,利、弊兩者共存已是必然的社會現象,有如陰陽一體。如何善用科技以謀取社會最大福祉,是我們要探討的主題。
建立網路身分識別機制 科技可驗證、身分可追溯的數位標章
網路詐騙的防範與消弭,除了網路平台業者,應明訂使用規範,禁止散布不當內容,對被檢舉有違法之內容,應有責任即時下架,阻斷其持續流傳;而網路用戶必須具備媒體識讀能力,辨識不實訊息並有主動檢舉不當內容的責任,保有良好的網路使用習慣,不亂點,不亂傳,不讓自己成為網路詐騙受害者,將是防堵網路詐騙的最佳對策。然而,掌握公權力的執法單位,要打擊網路犯罪,也要能善用科技,將犯罪行為人揪出並繩之於法。交通科技執法上路之後,已收到一定成效,舉凡交通違規之情形改善、事故頻率降低,並減輕員警值勤的負擔等。社區與公共場所架設監控攝影機,對治安的維持,宵小犯案的嚇阻,亦扮演重要角色。至於身分遭偽冒,我們呼籲政府建立網路身分識別標章制度,讓網路平台用戶能識別互動的對象,亦即KYP(Know Your Party)。將金融界執行已久的KYC(Know Your Customer)政策擴大至網路社群平台,訂定法規,要求平台業者對其用戶做好KYC,建立網路可識別、科技可驗證、身分可追溯之數位標章(類似藍勾勾)機制,有其必要且急迫性。從台灣的用戶開始,經戶政機關或政府認證之單位確認用戶身分後,核發身分識別標章,搭配現行(可匿名)的用戶名稱,令用戶必須對其在社群媒體發送的所有訊息負責!互動對象若無識別標章,可能是虛假帳號或機器人,則應自我提高警覺,甚至拒絕往來,久而久之,逐漸形成可課責的網路生態系、建立自律、他律互補、共治共榮的數位社會。
台灣因地緣政治影響,時時面對著境外敵對勢力的文攻武嚇,尤其是透過短影音平台、社交網路媒體,進行無煙硝的FIMI戰,進行資訊操弄與干預,以及認知戰,散播不實訊息,及反民主價值、反社會規範的言論等。政府有責任擬訂對策,建議比照「特殊性傳染疾病防治法」,將「不友善」、「有危害」的病毒源隔離、阻絕於境外,透過TWNIC的網路治理平台,阻擋來自惡意網域IP位址的資訊流。近期受到國際關注的抖音Tik Tok以及小紅書等網路平台,我們亟需適切的處置作為,為台灣建立安全無虞、可信賴的數位環境。
呼籲所有國人幫助長輩、教育子女、提醒朋友,讓資安成為生活的重要課題,將自我防護意識,內化成生活習慣,進而形塑整個社會重視資安、保護並尊重個人隱私的文化,這正是在數位時代強化全社會防衛韌性的核心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