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五年對台灣資本市場而言是具備里程碑意義的一年,台股不僅在指數上締造了二八,九六三點的歷史新高,日均成交值站穩四千一百億元規模,更重要的是,上市公司總市值突破九十四兆元,一舉超越德國成為全球第八大股市。
時序進入二○二六年初,台股市值進一步超越法國,直追加拿大,穩居全球第七。台積電以突破兆元美金的市值挺進全球前十大企業,這標誌著台灣已不再僅是全球供應鏈中被動的一環,而是主導半導體產業話語權與資本定價權的核心玩家。
然而,在市值呈現量化擴張的同時,支撐市場運作的基礎設施卻顯得格格不入。證交所、期交所、櫃買中心與集保結算所——業界俗稱「證券F4」——至今仍維持組織分散、辦公場所各異的舊習,這好比一家年營收已達世界前十強的企業集團,旗下四大事業部竟無共同總部,更遑論以集團之姿站上國際競爭舞台。
令人振奮的是,賴清德總統去年底對「金融中心大樓」進度展現了高度關切,甚至指示若等待北門郵局改建的十年期限過久,可考量遷入現有落成大樓,這反映了政府高層已體察到金融門面與行政效率對於國家競爭力的急迫性。但站在學術嚴謹性與國家戰略高度觀察,我們必須強調:僅僅實現物理空間的「合署辦公」是遠遠不夠的。
光是合署辦公遠遠不夠 證券F4控股化才是要務
台灣應把握此一歷史機遇,將格局放大至組織架構的質變,一步到位推動證券F4整合為「台灣證券控股集團」並掛牌上市,同時主動邀請美國與日本的交易所集團進行策略性股權入股。這不僅是組織法的微調,更是改寫台灣資本市場DNA、真正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關鍵一步。
事實上,「四合一」議題在台灣並非新鮮事。早在二○○五年金管會即確立以控股公司模式整合證券期貨市場,師法義大利交易所模式,二○○七年行政院更正式通過四合一方案,計畫成立台灣交易所控股公司。
當時美國那斯達克與紐約兩大交易所已表達各持新控股公司百分之五股權的意願,德意志交易所集團亦有意持股百分之一至二。惟因《證券交易法》第一二七條禁止上市規定與第一二八條股份轉讓限制等法規障礙,加上歷屆政治更迭,方案數度破局。如今近二十年過去,韓國、日本、香港、新加坡早已整合完畢,台灣卻仍在原地踏步。
環顧全球資本市場,將交易所相關機構整合為控股集團並掛牌上市,已是國際主流趨勢。最值得借鏡的是日本交易所集團(JPX)之範例。
二○一三年,日本整合東京證交所與大阪證交所成立JPX,以控股架構統轄現貨、衍生品、結算及資訊研發。截至最新統計,JPX外資持股比率已達三二.四%之歷史高位,高盛、摩根大通等國際標竿機構均為其重要股東。
JPX更以集團戰略在亞太地區輸出金融基礎設施,除協助緬甸建立仰光交易所外,亦積極與新加坡及亞洲主要金融機構深化連結。
同樣地,德國交易所集團(Deutsche Börse)亦展現強大併購雄心,除穩坐歐陸金融龍頭,更透過收購SimCorp及布局Allfunds等財富管理平台,將營收來源拓展至數據服務與全球資產管理領域。相較之下,台灣證券F4在功能範疇與國際同業高度對應,卻受限於現行法規與組織慣性,未能邁出整合掛牌的關鍵一步,殊為可惜。
推動控股集團掛牌上市具有三大核心戰略效益
第一,是實現「全民共享」與「還利於民」。
目前我國《證券交易法》嚴格限制交易所股份的流通與轉讓,導致一般投資人無法分享這些特許機構的經營成果。若能仿效日本模式,在證券F4之上架設控股公司並掛牌,全民即可透過持有該公司股票,分享台灣資本市場成長的紅利。這不僅能增加資本市場的投資工具,更能讓交易所的價值由全體國民共享,而非鎖在政府或少數法人機構的資產負債表中。
第二,也是最具戰略價值的一步,在於透過「股權交換」深化國際連結:誠如學界對國際談判的洞察。
利益共同體的邏輯遠比外交備忘錄更具約束力。台灣證券控股公司一旦掛牌,即可透過股份與東京(JPX)、紐約(Nasdaq或ICE)等全球頂尖交易所進行交叉持股。
當對方的投資組合中持有台灣證券控股的股權,台美、台日間的金融連結便具備了實質的防衛性與互補性。這種「互為股東」的關係,能爭取台灣企業在海外交易所上市的互惠條件,也能讓海外優質產品更便利地接入台灣,將本土市場的管線直接對接全球。
第三,整合後的控股集團將成為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制度骨架。
打造資產管理中心不能僅仰賴ETF產品多元化或延長交易時間,更需要基礎設施層面的標準化。一個整合後的控股實體,能提供統一的數據接口、技術標準與風控框架,讓國際資產管理機構在評估進入台灣市場時,面對的是一個專業、高效且可對話的單一窗口,而非四個分散、流程各異的行政機構。這對提升外資對台股的信任度與操作便利性,具有決定性影響。
為何引進美日入股才是台灣金融最強防禦
在推動掛牌的同時,台灣應特別針對美國與日本的策略夥伴開啟「地緣戰略入股」窗口。在現行《證券交易法》第一二八條對股東身份仍有限制的框架下,短期內可研議透過私募或專案核准之方式,引進具備國際戰略價值的合作夥伴,這不僅能繞過股東身份限制的技術障礙,更是地緣戰略的延伸。
對日本而言,台日在半導體產業的緊密合作已成為東亞經濟穩定的基石,若能將此合作延伸至資本市場的股權紐帶,將使雙邊關係更趨不可逆。
對美國而言,台灣以全球第七大股市的規模、高度成熟的散戶參與率以及獨步全球的半導體科技含量,是Nasdaq等機構拓展亞太市場的最佳戰略結盟對象。當美日交易所集團成為台灣控股公司的股東,不僅能引進先進的交易技術與治理經驗,更等同於在國際金融界為台灣投下信任票。
要實現此一宏偉願景,修法路徑是當務之急。現行《證券交易法》雖限制交易所股份轉讓,但可參照日本修訂《金融商品交易法》的模式,新增「金融商品交易所持股公司」的法律定位。具體而言,政府應在金融中心大樓建設的同時,由金管會主導成立跨機構的「證券控股籌備專案小組」,啟動法律架構與股權結構的規劃。
短期目標應是在一至兩年內完成《證交法》修正;中期目標則是完成內部業務整合與數據對接;長期目標則是配合二○三○年金融中心大樓完工,正式啟動掛牌與國際股權交換談判。
結語
台灣資本市場市值的攀升是「量的積累」,但唯有制度的變革才是「質的飛躍」。賴總統對金融中心大樓進度的重視,提供了一個絕佳的政策窗口。我們呼籲政府不應僅以「蓋一棟大樓」為滿足,而應展現大格局,從根本改寫台灣資本市場的DNA。
讓二○三○年的金融大樓不僅是物理空間的合署辦公地點,更是台灣證券控股集團向世界宣示台灣金融主權與競爭力的起點。台灣半導體產業已經證明我們能幫助世界,我們的資本市場基礎設施,同樣應該具備這樣的雄心與戰略高度。
作者簡介_蔡維哲
文藻大學副校長、國立中山大學財管系特聘教授、鑫友會前瞻政策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