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週二(5/26)公布一起重大裁罰案,台新商業銀行前理財專員涉嫌挪用客戶款項,時間長達近2年,且兩位受害客戶皆為高齡者。
金管會調查後,認定台新銀行未完善建立且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且在查獲後「隱匿不報」,重罰台新銀1400萬元,並停止該行受理新客戶辦理高資產客戶用的金融商品與服務,同時停止受理新客戶在高雄資產專區辦理的試辦業務,為期1個月。
此外,將金管會也因此案,對台新銀要求增加作業風險相關資本計提,估計台新銀將被迫增提約26億元的資本。
「侵門入戶」調包提款卡 兩名高齡客戶遭挪用157萬元
金管會說明,本案是在台新銀行某分行聯繫客戶執行關懷機制時,有客戶發現帳戶餘額短少,經銀行清查,才揭發這起前理專張姓行員因自身資金需求而蓄意欺瞞客戶的惡行。
金管會表示,該名理專利用客戶年事已高、防備心較低,且對理專高度信任的弱點,採取了兩種極不可取的作法:第一, 理專假借拜訪名義前往高齡客戶家中,「侵門入戶去把他的提款卡拿走」;隨後,趁著客戶來行內辦理補發提款卡及網路行動銀行密碼變更時,上演「狸貓換太子」,用舊的提款卡調包新提款卡,並當場竊取新提款卡的帳號與密碼。
自110年12月至112年10月間,理專透過網銀帳密與新提款卡,密集提領客戶金錢供自己花用。
第二, 客戶直接交付現金給理專,委託其申購保單;然而,該理專拿了錢卻完全沒有實際入帳,亦未成立保險契約,直接將款項侵吞為己有。
金管會指出,本案受影響的客戶雖然只有2個人,但兩位受害者都是年齡大於65歲的高齡客戶,涉及挪用金額總計達新台幣157萬元。
內控漏洞:ATM異常跨日密集倒領,系統竟毫無警覺
金管會表示,在114年2月25日至3月28日對台新銀行辦理金融檢查時,發現該行在內控制度上存在嚴重的系統性缺失。
一、 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
ATM異常交易偵測機制失效: 涉案理專曾委託第三方,在凌晨、跨日等極端時間,密集利用該行的ATM倒領客戶款項,「有這樣的情事,符合異常提領的樣態,可是該行的系統沒有辨識出來」,未能偵測並採取阻斷措施。此外,洽談室管理不周,銀行未完善建立理專在洽談室內為客戶辦理交易的控管與抽核機制,導致理專能輕易在行內的洽談室內竊取客戶提款卡。
另一方面,金管會也認為,台新銀代客辦理交易確認機制不全, 針對理專代客戶遞件交易申請,銀行缺乏嚴格的確認機制,才讓理專有機會私吞客戶購買保單的現金。
二、 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
金管會表示,台新銀內部雖明文嚴禁行員私自挪用款項、留存客戶存摺、保管密碼或金融卡,但張員完全將規定視若無睹。同時,依規定行員外出須在系統填報事由並經主管核准,但張員未依規提出申請便私自外訪,並在客戶處所執行未經客戶同意的交易。
另一方面,對於客戶交付現金申購保單卻未投保一事,銀行以「無從查驗相關影音紀錄、缺乏具體事證」為由,未能釐清內部控制的缺失節點,無法完整提供資料,顯然有內控問題。
金額低、已和解就不報? 金管會怒斥:隱匿重大偶發是「第一例」
此次,金管會之所以決定祭出1400萬元重罰的核心關鍵,在於台新銀行的「隱匿不報」。金管會檢查局發現,台新銀行早在113年1月22日及114年3月11日就已經在內部查核到這件事情,卻遲遲沒有向主管機關通報重大偶發事件。
台新銀行對此辯稱,內部經多次評估,雖判定此案屬於歹徒冒領及挪用存款的類型,但因為「損失的金額不高」,且當時認為缺乏行員盜取款項的具體事證,加上行員已與客戶達成和解,「銀行跟客戶都沒有損失」,才決定不向主管機關通報。
「所謂『金額不夠高』,是他們自己的認定,不是金管會規定的。」金管會表示,行員的道德操守如此糟糕,是嚴重影響銀行聲譽的事情,不該因金額少就不申報。
金管會直言,過去其他銀行或許曾有未通報的零星紀錄,但情節都沒這麼嚴重;因為情節重大、將「未通報重大偶發」當作主要構成要件來對銀行進行行政裁罰,「這可能是第一次」。
另一個讓主管機關無法容忍的痛點,在於對高齡者的剝削。金管會表示,理專利用高齡客戶「智識不高、注意力不好」,以及對專業的信任,侵門入戶進行詐騙,「完全違反公平待客原則,還有保護高齡者權益的政策」。
提4項要求全面追責\,提高資本計提26億元
針對目前的處理進度與後續監理,金管會對台新銀行提出四項嚴格要求。首先,依法定要件,將違法失職的前理專張員報送至銀行公會。第二,依責任地圖全面檢討本案違失行為所涉及的總行督導人員責任;針對「未通報重大偶發事件」的嚴重隱匿行為,必須嚴格檢討法令遵循主管的責任。同時,也要求台新銀全面清查內部是否還有其他瞞報的重大偶發事件。
第三,金管會要求台新銀應加強宣導與授權, 落實員工誠信教育,並向客戶強力宣導應定期檢視對帳單,絕對不要將金融卡、密碼交付行員保管,更不要私下交付現金給理專。
第四,金管會要求提高風險資本計提26億元, 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要求台新銀行在第二支柱的監理審查中,增加作業風險相關的資本計提。金管會證實,由於本次裁罰1400萬元,資本計提將加重1.28倍,「所以大概要提26億元」,這對銀行的資金運用成本將造成實質衝擊。
「誠信是金融機構經營最核心的價值。」金管會最後強烈呼籲,董事會與高階經理人必須切實負起督導責任,建立良好的員工行為管理與誠信組織文化。同時也再次提醒社會大眾,與理專互動應維持「建立信任關係,但不交付資產」的原則,若在行內理財室涉及現金交付,務必親自到櫃檯辦理,切勿將密碼與現金交由理專私下處理,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