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庫爆發國內金融業首例因信用卡疑義帳款處理缺失遭重大裁罰案。
合庫因旗下行員長達9年時間未及時向信用卡國際組織通報並申請爭議款項退款,累積高達6334筆疑義帳款案件未處理,導致該行實質損失高達新台幣1億164萬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認定合庫未完善建立且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嚴重有礙健全經營,依法重罰合庫新台幣1200萬元罰鍰、予以糾正,並命令停止該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待屆期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重新辦理。此案為全台首例因信用卡疑義帳款處理重大缺失而受罰的案件。
擺爛9年系統更新才曝光 合庫1億虧損全轉呆帳
在內容情節與時間脈絡方面,違失行為發生於104年至113年間,時間橫跨長達近9年。這起隱瞞多年的龐大懸帳之所以曝光,起源於合庫進行內部會計系統更新,將舊會計系統資料倒入新會計系統時,發現「信用卡墊款」科目金額始終無法核對,經過內部往回倒查,才揭發這起累積長達9年的重大異常。
調查指出,合庫在這段期間受理的6334筆疑義帳款中,主要呈現三種未依規處理的違失態樣:第一,超過信用卡國際組織規定的處理期限,未向國際組織提出退款請求;第二,退款請求遭到店家拒絕後,國際組織要求合庫補件,合庫未處理亦未補件;第三,疑義帳款申請失敗,國際組織已認定爭議不成立,合庫未向持卡人把款項要回來。
針對持卡人權益與財務影響,金管會特別說明「對客戶的權利沒有影響」,由於持卡人提出爭議時,銀行先代為墊付且未向客戶收取該筆金額,因此所有損失均由合庫吸收,合庫董事會已於115年1月26日通過決議將該筆1億164萬元全數轉銷呆帳,不會再向持卡人收取。
一人獨攬9年 金管會:合庫內控嚴重失靈
金管會指出,造成龐大損失的核心原因,在於合庫內部管理機制嚴重失靈,長達9年時間均由同一名承辦行員負責處理疑義帳款,缺乏雙人簽核與牽制機制;同時合庫員工輪調制度流於形式,該名行員長達9年以上未曾輪調。
此外,合庫在110年至113年間銷毀了104年至109年間的疑義帳款複查申請書、持卡人聲明書及交易明細等文件,但部分案件當時尚未完成作業程序即遭銷毀,導致無法釐清實際處理情形。
金管會說明,合庫已明確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以及行為時《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與第8條第1項規定。金管會據此做出三項行政處分:首先,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台幣1200萬元罰鍰;第二,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最後,依同條項第2款規定「停止該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屆期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重新辦理。
內控三大缺失 懸帳成大警訊
金管會也分析,合庫內部控制有三大缺失,包括:第一,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未訂定疑義帳款作業規範、時效控管與帳務調節機制,且欠缺簽字原則與文件保存銷毀規範;第二,未建立妥適之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機制,業務單位未訂流程,稽核單位未發現亦未訂定重點控管項目查核工作底稿,出現有業務卻無內部稽核之情事;第三,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信用卡系統與會計主機系統帳務未連動,未銷帳明細未依規清理且無佐證,且員工輪調制度流於形式。
金管會強調,停止受理新卡業務1個月主因是因為這項缺失相當嚴重,「在把這個風險移除掉之前,不會再讓新的風險繼續加入」,金管會也指出:「懸帳的問題,這部分是銀行在整個內控過程中,我們覺得最被忽視的地方」,未來將透過總經理會議等管道,提醒全體金融機構特別注意懸帳管理。
全面追究責任 補強內控稽核
針對金管會要求合庫後續的改善措施與責任追究,首先在人員問責方面,金管會要求合庫「依責任地圖全面檢討本案的違失行為與所涉總行督導管理人員」,合庫須依據內部分層負責與責任地圖,釐清相關總行督導管理人員之責任並進行懲處,後續報金管會備查。
其次,在改善計畫落實方面,合庫須依報金管會之改善計畫落實執行,包括建立疑義帳款處理規範與稽核查核底稿、將信用卡業務系統與會計系統實現自動化連動、建立第一線控管與雙人牽制機制、嚴格執行員工輪調作業,並由稽核單位列管追蹤及納入內部稽核重點。
最後,金管會強調一個月停業期滿後,合庫須提出改善報告,經金管會認可其改善情形與風險控管到位後,方能重新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