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引起軒然大波的國泰投信內控疏失案,金管會週二(9/1)有重大宣布,定調該案缺失主要發生在國泰投信,國泰投信未落實利害關係人申報與控管作業,因此重罰新600萬元,並祭出多項業務限制與警告。
面對此次重大違規,金管會不僅祭出法規上限的最高罰鍰,更直指該公司內部控制出現嚴重破口。
事發原由為國泰投信前董事郭明鑑於2025年(114年)5月29日起擔任世芯-KY的獨立董事,依照法規國泰投信不可買入「利害關係公司」,也就是世芯的股票;然而,由於內控未即時攔阻,導致國泰投信經營的基金與管理的全委帳戶,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投資了世芯-KY,違反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後續處理慘賠約10億元。
針對國泰投信的違規罰鍰主要分為兩大塊,由於國泰投信經理的基金,以及管理的全委投資帳戶,皆違規投資了利害關係公司發行的股票,兩項缺失各依規定裁罰300萬元,合計高達600萬元,為裁罰的最高金額。
此外,在業務限制與警告的部分,包括最近1年不得申請(報)募集投資於國外有價證券之基金(違規情事具體改善並經認可者除外)、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或兼營期貨信託事業,以及最近3個月內不得申請投資外國事業、設立分支機構或在大陸地區參股。
一次未申報的異動,引爆重大投資損失
根據金管會週二的說明,整起事件的源頭,起因於國泰投信前董事郭明鑑的職務異動。在114年(2025年)5月29日,郭明鑑前往世芯-KY擔任獨立董事。依照國泰投信的內部規範,董事只要發生職務異動,就必須立刻向公司申報。然而,郭明鑑當時並未向國泰投信進行異動申報。
直到隔年1月份的定期申報期間,在權責單位的提醒下,郭明鑑才完成了申報確認。但在這段長達半年的「空窗期」內,國泰投信所經理的基金與全權委託帳戶,已經投資了這家利害關係公司(世芯-KY)發行的股票,最終並發生了重大的投資損失。事後,國泰投信更出現未即時通報重大事件,以及通報內容不實與不完整的情況。
疏失拆解 三道防線為何全面失靈?
外界關注,為何單一董事未申報,會演變成投信公司的重大違規?金管會進一步分析,根本原因在於國泰投信的內控機制完全失效,金管會點出核心痛點:「3道防線,根本就沒有發揮」。
第一道防線(權責部門)失職:公司每個月應有權責部門去檢查內部人的異動資料。當事人未主動申報時,權責單位也沒有及時查核發現。
第二與第三道防線(法遵與內稽)未起作用:後續的法令遵循與內部稽核機制同樣未能察覺異常,金管會直指:「這幾道防線,每一道防線都沒有在適時的時候發揮它的功能」。
在開出重罰後,金管會也給出具體的除錯與究責指引,要求國泰投信必須委託「非公司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的第三方會計師,針對改善後的內控制度與執行狀況出具專案審查報告,並經董事會與監察人同意後呈報金管會。
同時,金管會要求公司必須依照「責任地圖」,依違失程度對相關人員進行議處與究責,並呼籲董事會與高階經理人必須切實負起督導責任,以確保客戶權益不再受損。
對這項裁罰案,國泰投信發布聲明表示:「就主管機關的裁處與指導,本公司虛心接受,並將確實檢討及持續精進相關內控機制,以強化營運體質,俾妥適回應主管機關的指導及投資大眾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