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勞工家庭及家屬的福音來了,勞動部宣布自7月1日起將「職業災害死亡勞工家屬慰問金」補助金額提高至20萬元,金額拉高將能提供勞工及其家屬更即時且實質的協助,幫助家屬面對變故與經濟壓力時,協助度過急難時期。
逾20年未調 慰問金提高至20萬元
為強化對職業災害死亡勞工家屬之生活照顧,勞動部已修正相關規定,自114年7月1日起,將「職業災害死亡勞工家屬慰問金」補助金額由現行新臺幣10萬元提高至20萬元,以因應通貨膨脹及生活所需費用上漲,提供勞工家屬更實質之即時協助。
勞工於工作期間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導致死亡,家屬面對突如其來的變故與經濟壓力。為協助其度過急難時期,勞動部除主動關懷外並發給慰問金,自民國91年起即提供每案10萬元之慰問金,逾20年未曾調整。考量近年物價與基本生活費用持續上升,且相關失能津貼與照護補助皆已隨物價調整,故適時提高慰問金額度。
保障勞工及其家屬 能夠安定人心
勞動部指出,該慰問金屬社會救助性質,地方政府亦多設有類似慰問金制度,但金額不一,為統籌兼顧全體職災死亡勞工家屬之基本保障,爰調升核發之慰問金額度至新臺幣20萬元,盼發揮救急與安定人心之功能。
未來,勞動部亦將持續檢視並精進各項職業災害勞工保護制度與措施,以落實保障勞工權益,協助勞工及其家庭穩定生活。
職災死亡慰問金怎麼領?
請領資格:
(一) 勞工於職災勞工保護法施行後,因職業災害而致死亡。
(二) 遺有配偶、子女或父母者。第一順位:配偶及子女、第二順位:父母。
應備文件:
(一) 家屬補助申請書。
(二) 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三) 死亡診斷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
(四) 載有職災勞工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請領人與死亡者非屬同一戶籍
者,應同時提出各該戶口名簿影本(現住人口及非現住人口、詳細記事)。
(五) 職業災害相關證明文件。因上、下班或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者,請另填具『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
(六) 如有同一順位申請人,須填具共同具領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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