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繳24年過世為何一毛錢都領不到?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在節目《錢線百分百》分享一案例,一名勞工勞保繳24年過世,最後一毛都領不到,原因到底是什麼?
孫友聯解釋,勞保給付能否請領,不能只看累積多少年勞保年資,還要看身故時是否符合相關法定資格,包含年齡以及身故時是否仍具在保身分。
案例中勞工累積24年勞保年資,原本距離55歲僅半年,卻因病過世,由於身故時只有54歲,尚未符合相關老年給付請領條件,因此不能單純因為已投保24年,就提前請領老年給付。
此外,如果勞工離開職場後沒有繼續加保,身故時已不具在保身分,也可能影響家屬申請喪葬津貼、遺屬年金及遺屬津貼等相關給付。
不過,孫友聯也說,退保後1年內身故,不一定完全領不到相關給付,究竟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怎麼領、給付條件有哪些?喪葬津貼、遺屬津貼及遺屬年金又該怎麼領,皆在《今周刊》一文整理。
勞保繳24年卻一毛都領不到?關鍵不只看投保年資
一名勞工累積24年勞保年資,原本距離55歲只差半年,卻因病過世,家屬事後想申請勞保相關給付,卻不能申請,原因為何?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曾在《錢線百分百》節目上說明,勞保給付能不能請領,並不是只看「繳了幾年」,還要看勞工身故時是否符合相關法定資格,包括年齡、退保時間。
以這起案例來看,雖然勞工已累積24年勞保年資,但身故時只有54歲,距離55歲還差半年,當時尚未符合相關老年給付的請領條件,因此不能單純因為投保年資已達24年,就提前請領老年給付。
離職後沒繼續加保,身故時「不在保」也有影響
除了年齡外,身故時是否仍具有「在保」身分,也是家屬能否請領相關給付的重要關鍵。
孫友聯表示,勞工如果離開職場後沒有繼續加保,之後身故時又已經不具備在保身分,就可能影響家屬申請喪葬津貼、遺屬年金及遺屬津貼等相關給付。
退保後1年內身故仍有機會請領
不過,並不是退保後死亡就一定完全領不到。依《勞工保險條例》第20條規定,被保險人在退保後1年內死亡,如果能證明死亡原因是在加保期間已經發生,例如因疾病離職,家屬仍有機會申請相關給付。
一次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條件?投保年資、年齡都要符合
根據勞工保險局網站,選擇一次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條件須包括下列規定其中一項:
-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 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因此,回到上述案例,這名勞工身故時54歲、勞保年資24年,尚未符合相關老年給付條件;另一方面,若身故時已離開職場、沒有繼續加保,也可能因不具「在保」身分,影響家屬請領喪葬津貼、遺屬年金及遺屬津貼等給付。
喪葬津貼、遺屬津貼及遺屬年金怎麼領?
一、喪葬津貼
勞工保險局網站指出,被保險人在勞保有效期間因普通傷病死亡,由實際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
- 有符合資格的遺屬: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5個月喪葬津貼。
- 沒有符合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資格的遺屬,或沒有遺屬: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按死亡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0個月喪葬津貼。
二、遺屬津貼
要注意,只有被保險人在98年1月1日前曾有勞保年資,才有可能請領遺屬津貼。
- 保險年資合併未滿 1 年者,按其死亡之當月(含)起前 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 1 次發給 10 個月遺屬津貼。
- 保險年資合併已滿 1 年而未滿 2 年者,按其死亡之當月(含)起前 6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 1 次發給 20 個月遺屬津貼。
- 保險年資合併已滿 2 年者,按其死亡之當月(含)起前 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 1 次發給 30 個月遺屬津貼。
三、遺屬年金
遺屬年金則屬於按月發給的給付,主要分為以下情況:
1. 被保險人在勞保有效期間死亡
依被保險人累計勞保年資計算,每滿1年,按平均月投保薪資的1.55%計算。
2. 已退保但正在領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
遺屬年金按原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再取一半發給。
3. 已符合老年給付資格,但尚未領取老年給付就死亡
若被保險人勞保年資滿15年,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2項各款的老年給付資格,但還沒領取老年給付就死亡,也依上述方式計算後,按半數發給遺屬年金。
另外,遺屬年金有最低保障3000元:前述計算結果如果不到3000元,仍按每月3000元發給。
遺屬人數越多,年金還會增加!如果符合資格的遺屬屬於同一順序且有2人以上,每增加1人,遺屬年金就會在原給付金額上加發25%,最多加計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