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1479)
日本、新加坡從重大工安事故中學到教訓,啟動一連串政策改革,有效減少職災;
歐盟訂定的職安衛框架,也落實在會員國的執行策略中。它們有哪些作法值得台灣學習?
台灣每年因重大職災死亡的人數約三百人,居高不下,二○二二年的職災死亡千人率約千分之○.○二二;相較之下,鄰國如新加坡、日本則分別僅為千分之○.○一三、○.○一五,遠低於台灣。其實,它們也曾經歷大型職災,失去為國家經濟建設打拚的勞工同胞,因而啟發一系列職安衛政策改革。
新加坡 》
災後重生 政府與企業分工合作
○四年,新加坡接連發生一連串的重大工安事故。先是四月,尼誥大道站地鐵工地發生嚴重塌陷事故,造成四名工人死亡、三人受傷;僅隔九天,高科技園區大樓興建工程鋼樑倒塌,壓死兩名工人,另有二十八人受傷;五月,吉寶船廠郵輪大火,七名外籍工人死亡,吉寶船廠事後承認違反了安全規定,這些規定原本可以防止火災。
尼誥大道站的工安事故,讓新加坡的地鐵通車期程整整延遲了三年,喚不回的生命,則促使新加坡政府成立「工作場所安全與健康諮詢委員會」,推動《工作場所安全與健康法》立法,取代舊有的《工廠法》,加強勞檢、裁罰手段與企業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