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剴剴案以後,又發生一起虐童事件,事發在台中市豐原區一家托嬰中心,一名幼保員抓住男童頭部瘋狂搖晃、拉扯拖行等行為。畫面流出後引發眾怒,網友看了都說好心疼,希望設網站公佈所有性侵或虐嬰童的幼教人員。
台中市社會局經查有8名幼童受害,擴大調查也發現另有6名嬰幼兒被不當對待,已啟動調查,若涉不當對待將重罰最高60萬元,並取消準公托資格。
台中傳虐童 激怒眾人
台中市豐原區一家托嬰中心又驚傳虐童,從曝光的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一名托育人員,一手拉著幼童,另一手強拉另一名幼童到角落墊子準備換尿布,然而她卻直接抓住幼童的腳往前拉,用力過猛導致幼童摔倒後腦撞地。
剴剴案風波還未平息,如今又發生這齣事件。Threads上的網友紛紛表示,為什麼明明社會上這麼多新聞出來了,這些人還敢這麼做,「不愛小孩就不要做這份工作 」、「一直不敢托嬰的原因== 很怕遇到這種垃圾老師。」
社會局已介入調查 將依法辦理
台中市社會局表示,調閱監視器後確認共有8名嬰幼兒受害。擴大調查也發現另有6名嬰幼兒被不當對待,將啟動訪查,依法定流程4個月內完成調查。據調查,該名女保育員任職2年多期間無不良表現,距離案發相隔近一個半月,該名人員已在3月底離職。
社會局強調,幼保人員涉及不當對待,可依兒少法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托嬰中心若涉及管理疏失,也可依兒少法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且終止準公共契約。
據中華日報報導,社會局局長廖靜芝周三(5/13)嚴正表示「絕不容許知法犯法!」社會局主動稽查揭露托嬰中心不當對待,聯繫家長說明,後續擴大調查,嚴查重罰絕不輕縱,追究托嬰中心管理疏失和延遲通報的責任。
「兒童托育服務法」 完善托育制度
現行幼兒照顧及教育分屬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權責,其中未滿 2歲兒童由衛生福利部主管,並依相關法規提供以照顧及保育為主之托育服務;2歲以上未滿 6 歲兒童歸教育部主管,並依相關法規提供教育與照顧兼具之教保服務。
衛福部表示,剛通過的《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聚焦在整體托育服務制度的完善建構,包括五大重點:一、提高居家托育法律位階及執業資格,二、強化托育機構透明度及管理規範,三、強化不當對待(照顧)案件處理機制,四、因應家長需求提供多元化托育型態,
五、加速布建公共托育資源以回應家長期待。
根據第3點,地方社政主管機關調查受托兒童遭不當對待(照顧)或兒虐事件,規定托育機構應保存錄影三十天、相關人員若有身心虐待或情節重大的性騷擾等,最高可處六十萬元罰鍰,並公布行為人姓名及托育機構名稱。以滿足社會大眾期待政府加重處罰違法托育機構,並嚇阻不肖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