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長春自辦重劃會王姓理事長,2023年因為不滿土地重劃問題,沒想到他竟和張姓友人共謀,花15萬元找來6名打手,持棍棒痛扁台中市地政局重劃科陳姓科長、大里地政事務所施姓主任,過程中還全程錄影,行徑相當囂張。
近日台中地院一審宣判,依傷害罪判王男、張男各2年、1年4月,可上訴,至於台中市地政局回應,此為私法案件,沒介入任何程序,尊重司法判決。
土地重劃引糾紛 理事長找打手教訓
據判決書指出,王男因土地重劃相關業務,對陳姓科長及施姓主任不滿,沒想到他竟和張男謀議,以15萬代價找來6名打手,後續眾人於2023年7月27日上午7時20分行動埋伏,但與陳姓科長錯過,於是隔天7時51分,一看到陳姓科長出門,便持球棒蜂擁而上朝他頭部攻擊,過程中全程錄影,陳姓科長也趕緊逃回家,打手們這才作罷。
而2023年8月16日,王男和張男將目光鎖定在施姓主任身上,打手們於8月24日傍晚17時至施姓主任住處埋伏,18時22分以車輛遭擦撞為由,將施姓主任騙出門,接著毆打對方肚子兩拳,但因為施姓主任隨即拿出手機欲錄影,打手趕緊逃離現場,所以沒拍下行兇過程。
不放棄的打手隔天持續堵人,趁施姓主任出門上班之際,持棍棒朝他頭部及身體毆打,導致施姓主任受有頭皮撕裂傷、左側前臂擦挫傷、右側手肘擦傷、左側手部挫傷等傷害,此次犯案同樣全程錄影。
主謀落網喊冤 法官不信
台中地院一審時,張男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但王男矢口否認,辯稱自己雖然認識張男,但「我沒有指示張男教訓對方,也無犯罪動機,不認識陳姓科長跟施姓主任,跟他們沒有私人恩怨」。
不過法官審酌一切證據,不採信王男說詞,認為王男因重劃等業務問題對兩人有所不滿,造成對方身心嚴重恐懼及不安,且犯後否認犯行,也沒有調解,傷害罪判王男、張男各2年、1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至於台中市地政局表示,此為司法案件,沒介入任何程序,尊重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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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授權自TVBS新聞,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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