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毒品近來在台灣各地流竄,致使毒駕、校園滲透事件頻傳;其成分特性使警方查緝不易,造成實際使用者遠高於統計數據,逐漸成為難以掌控的公共危機。
去年七月,新北市一名男子吸食「喪屍煙彈」後逆向駕駛,撞死年輕的執勤員警,今年六月二十六日,遭新北地院國民法官重判十八年六個月。
在多起類似悲劇的輿論延燒下,煙彈主要成分「依托咪酯」去年八月被列為三級管制毒品,十一月又被提升為二級,但仍無法有效阻止毒駕頻繁發生。據刑事警察局統計,去年全國一共移送近兩千起毒駕案件,但今年第一季就已移送高達一一八九件,若趨勢不變,全年案量可能翻倍,其中許多肇事者就是吸食煙彈或其他「新興毒品」。
新興毒品,又稱新興精神活性物質,是近年開始遭濫用的化學藥品統稱。
以新興毒品為關鍵字搜尋司法判決書,可發現相較於海洛因、安非他命等傳統毒品,新興毒品的特性包括:取得成本低廉、販賣者常自行混合多種化學成分並加入甜味劑,偽裝成感冒藥或糖果等樣態。
這類藥品常在娛樂場所被拿來助興,有時會與第三、四級毒品混用,施用者容易低估其危害性。例如含有依托咪酯類毒品的煙彈,具有麻醉效果,可能讓人意識模糊、身體無法控制地抖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