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周一(21日)法官針對在押被告四人裁定,柯文哲、應曉薇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兩個月並禁見;李文宗2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在新竹市北區。
沈慶京則是以1億8000萬元現金交保,其中1億元必須以自己名義提出,且限制住居、出境,同時李文宗及沈慶京都必須戴電子腳鐐。
台北地院的裁定指出,根據目前審理計畫,已密集進行交互詰問程序,仍有部分與柯文哲、應曉薇的起訴犯罪事實有密切相關的證人,尚待傳喚到庭。
北院無法排除兩人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原本的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
對此台灣民眾黨晚間發表聲明指出,法院裁定理由過於空泛,僅憑推測就認定柯文哲可能有滅證、串證或逃亡之虞。民眾黨認為,此舉已形同將羈押作為檢方「押人取供」的手段,不僅違反無罪推定原則,也嚴重侵犯柯文哲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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