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週刊編按:台師大女足抽血案,稍早台師大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結果出爐,表示針對周台英對女子足球隊隊員霸凌事件,決議:對周師予以解聘,並處以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懲處。
教育部表示,在收到台師大函報解聘案後,將依規定儘速審議辦理,因為不是現職教職員,將不得申請退休及請領退休金。
台師大女足抽血案,稍早師大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結果出爐,表示針對周台英對女子足球隊隊員霸凌事件,決議:對周師予以解聘,並處以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懲處。
抽血換學分重審,周台英遭解聘且禁教四年
針對周台英「抽血換學分」案,台師大校教評會審議結果公布,決議解聘周台英,並四年不得聘任為教師,聲明表示,此案中權力不對等關係、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與受教權之影響程度,以及霸凌持續的時間、次數與頻率及應受責任程度等事由,認定周台英確有具貶抑、排擠、欺凌等性質之持續性行為,致使部分學生長期處於壓迫、不友善環境,進而造成精神、生理或財產等多重損害,確定構成校園嚴重霸凌事件。
另,有關抽血檢測部分,周台英在學生未充分理解或不願意的情況下執行抽血,且知情同意書為事後補簽,亦未充分說明血液檢測與訓練的關聯性,強化了與學生之間的權力不對等關係。周台英在接受倫審會調查及記者會中亦揭露在抽血過程有非醫療專業人員執行之事,明顯違反相關法規。相關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之連帶責任。
非單一事件,學生權益長期受損
因此,校教評會確信周台英言行逾越球隊正常管教範圍,交談間出現貶抑學生之言語,傷及學生尊嚴,且利用教練與球員間權勢不對等之支配行為,於長期實驗過程中,未善盡告知義務而要求學生配合抽血。影響範圍非僅為單一事件,且持續一定期間,造成學生精神、生理或財產等各層面之損害,此種利用自己身為資深教練所具之權勢地位,實屬不當。
審酌案件情節,台師大校教評會認為,周之行為已達解聘之必要,為確保學生健全人格發展、校園環境之安定、球隊教練及球員間合理正當互動,並維繫師生關係之信任與和諧,由本會委員充分討論及意見交流後,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經本次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決議:予以解聘周台英,且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本文授權自TVBS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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