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週二(9/23)繼續審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政治獻金案,經手多筆重要金流的木可公司負責人、「大帳房」李文宗胞妹李文娟對於檢察官的問題幾乎全都拒絕回答,拒回次數達54次,還一度在法庭哭泣,控訴檢察官和調查官在偵訊時「很兇」。
後續蒞庭檢察官出示包括李文娟和柯文哲的line對話,柯文哲要李文娟每2個月匯報一次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木可公關公司的剩餘款。有多少人事用選舉剩餘款支出?哪一些從木可支出?李文娟則回訊「指示收到」。李文娟在法庭上都拒絕回答。
至於自己為何在偵訊時對於柯文哲第一銀帳戶說法不一,一下子說是由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後續又說是柯文哲秘書許芷瑜(橘子)給的?李文娟則崩潰哭說因為當時檢察官和調查官很兇,所以她用猜測回應。
檢察官則提示橘子傳給李文娟柯文哲第一銀帳號的訊息,再次詢問是否為橘子所提供。李文娟則拒絕回答。
木可公司被認柯文哲「小金庫」
李文娟是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木可公司被認為是作為柯文哲侵占政治獻金的「小金庫」,手法包含收取肖像權授權金、販賣「KP小物」、舉辦「KP Show募款演唱會」等;而眾望基金會則是被檢方認為是以社會公益作為包裝,實際是從事柯競總工作,再由柯文哲指示李文宗兄妹挪用基金會款項用以支付員工薪水。
李文娟被指控犯下公益侵占、違反《商業會計法》2罪。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李文宗兄妹共同管理柯文哲的總統競總政治獻金專戶,柯為使資金,任期所用,3人共同成立木可公關公司、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實際上均由柯實質掌控,而李文娟兄妹共同管理。
台北地院今(23日)傳喚她作證,預料可進一步釐清本案金流細節,提供合議庭判斷,柯文哲是否侵占政治獻金、基金款項。
李文娟哥哥李文宗為柯文哲大帳房
據《鏡週刊》報導,李文娟大學國貿系畢業後在外商公司當祕書,接著就在家帶小孩十幾年,COVID-19前重返職場,當過英文教師,李文宗2022年10月找她當木可負責人前,她於COSTCO大賣場擔任時薪175元的計時試吃員。2023年1月李文娟正式接任月領8萬元薪水的木可董事長,平時僅做簡單的流水帳。
李文娟的哥哥李文宗是柯文哲大帳房,之前作證時曾對於檢方提示李文宗向柯文哲報告基金會核准成立的訊息,詢問因為是柯文哲要求成立,因此向他報告相關進度?李文宗當時答「有」。
柯文哲要求回報三單位剩餘款 李文娟:指示收到
23日適逢颱風過境,北部下著毛毛細雨,不過柯文哲23日抵達台北地院時,仍有十多名小草在北院門口直播,熱情迎接柯文哲,並大喊「阿北加油!」柯文哲感冒戴口罩,仍和支持者握手致意。
在法庭中,檢察官詢問李文娟,是否為木可公司登記負責人、公司資金誰提供、競總是否跟木可公司在同一地點、木可向誰承租辦公室等問題。李文娟都以「這會讓她可能被追訴、處罰」為由,拒絕回答。
不過根據李文娟之前的筆錄,木可公司辦公室原本在其他地址,後來因為他要幫柯文哲競總作帳務,才將木可公司一起搬來,方便她管理兩邊帳務。
檢察官提示柯文哲與李文娟的訊息對話內容,柯文哲要求李文娟每兩個月回報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木可公司剩餘款,並詢問是否向柯文哲回報;柯文哲還用訊息詢問李文娟,「目前有多少人事是用選舉剩餘款支出?哪一些從木可支出?我再找妳討論。」李文娟則回訊「指示收到」。對此李文娟拒答。
檢方提示李文娟、李文宗兄妹對話,李文宗提到「老闆書面指示,我月薪12萬,由木可支付。」這個「老闆」是否為柯文哲?這是否意味著柯文哲對人事支出有決定權?李文娟都拒答。

▲ 柯文哲感冒配戴口罩,仍和熱情支持者握手致意。圖/蘇芳禾攝
柯文哲銀行帳戶誰給的?橘子:我請佩琪確認
檢察官繼續詢問,為何要從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匯錢給木可?木可為何匯款到柯文哲帳戶?是否為柯文哲肖像權授權金?李文娟依然拒絕。
檢察官詢問李文娟如何得知柯文哲第一銀帳戶?為何在檢察官和調查官偵訊時有不同說法?先說陳佩琪給的,後來又跟調查官說許芷瑜(柯文哲貼身秘書橘子)給的?許芷瑜說「我請佩琪確認」,帳戶到底是誰給的?
李文娟開始情緒激動說,「我在偵詢時都是很高壓、不安的狀況,檢察官和調查官會很兇的問我,很多問題我不清楚,我用猜測的,我現在要拒絕回答!因為搞不清楚。」
李文娟法庭崩潰哭 拒絕回答柯文哲帳戶是否由橘子提供
「你們現在很和緩,是因為法官在這啊,但在調查局時你們不是這樣對我的啊!」李文娟邊哭邊擦眼淚。
檢察官在確認李文娟情緒平復後詢問,徐芷瑜有傳柯文哲第一銀行南門分行帳戶給你,請問帳戶是否是許芷瑜給妳的?李文娟拒絕回答。
律師:李文娟若翻供 另涉7年以下徒刑
律師黃帝穎分析,北院今傳喚李文娟作證,李文娟否認犯罪,被認為是柯文哲的友性證人,但有三大關鍵事實,影響木可董事長李文娟與柯文哲共犯程度。而李文娟若翻供,將另涉偽證罪,可處七年以下徒刑。
1.李文娟是否實際掌控木可公司?
2.李文娟能否決策木可財務?
3.李文娟對木可金流就柯文哲以肖像權授名義入私帳的450萬元決策或參與程度?
而李文娟今天到庭「拒絕證言」超過54個詰問,黃帝穎指出,法院可以直接引用李文娟偵查中證述,判定木可金流450萬元以肖像權名義入柯文哲私帳構成公益侵占罪。
「李文娟指控檢調很兇但卻未依法以交互詰問來排除偵查中證述,法律上對柯文哲毫無幫助。」
黃帝穎解釋,李文娟是證人也是共犯,她的胞兄李文宗也是共犯,因此有權「拒絕證言」,避免「自證己罪」,也降低偽證罪風險,但對柯文哲是「友性證人」落空,法院可直接依據李文娟偵查中證述,判定柯文哲以木可公司授權金及肖像權等名義侵佔政治獻金。李文娟拒絕證言,僅能避免自己偽證,但顯無助柯文哲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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