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制2026年3月上路!交通部公路局為了讓駕駛人擁有正確的行車觀念,養成主動停讓文化,降低交通事故祭出更嚴格的矯正措施。
未來若是「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醫院及學校等未依規定減速」不只會被罰錢,還要回訓上課!凡駕駛人一年內累犯多次,將須依規參加3小時的矯正防治課,矯正錯誤的駕駛觀念。
新增3項違規行為回訓制度,不只繳錢還要上課!
交通部公路局為了讓駕駛人擁有正確的道路駕駛觀念,強化違規行為回訓矯正機制。自2026年3月起,新增3項特定違規行為矯正措施,除了罰錢之外,還需要進行3小時的矯正防治班。
違規行為1:闖紅燈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違規上述者可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若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違規行為2: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
- 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
- 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
- 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規定,違規上述者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違規行為3: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醫院及學校等未依規定減速
- 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15公里以下
- 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
- 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
- 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
- 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
- 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
- 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違規上述者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3項違規何時需要回訓
若違反上述3項特定違規行為,一般駕駛人1年違規達3次者、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1年違規達2次者,納入矯正講習對象。除違規罰鍰之外,需要再接受3小時的矯正防治班。

違規再犯回訓更嚴格!加長講習時數
現行已有許多交通違規必須參與講習班,2026年針對重大違規再犯危害道路安全者,新增「未滿18歲無照駕駛再犯班」,針對「講習再犯班及酒駕再犯班」,增加教育課程的內容及時數。
- 新增未滿18歲無照駕駛再犯班(3小時變6小時)
- 延長講習再犯班時數(4小時變6小時)
- 延長酒駕再犯班時數(12小時變15小時)
- 新增「道路風險辨識」及「人本駕駛課程」講習

吊銷重考加嚴!強制完成駕駛訓練
吊銷駕照禁考3年以上之駕駛人,必須自費完成駕駛訓練(參與駕訓班)後才能重新考照。

公路局強調,藉由改革措施把安全變成我們的習慣,養成駕駛人具備正確駕駛觀念與道德、主動停讓文化及安全駕駛能力,並讓考照更有鑑別度、透過回訓更強化違規駕駛者的安全駕駛意識,降低道路交通風險,提升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