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八二年,老洛克斐勒成立專門管理標準石油的辦公室,奠定了全球家族財富傳承的典範。
此外,洛克斐勒家族最為人稱道的,莫過於那套歷經逾一百五十年、跨越七代仍穩健運作的財富傳承機制。
一八八二年,當約翰.洛克斐勒(John D. Rockefeller)在紐約成立專門管理自家公司投資業務的辦公室時,他或許未曾想過,這個機構日後將成為全球家族財富管理的雛形。
當時,老洛克斐勒四十三歲,他所創辦的標準石油(Standard Oil)成立僅十二年。然而由於公司進行多次水平與垂直整合,規模迅速擴大,他必須建立專業團隊處理投資、稅務與會計事務。
一九一一年,標準石油因《反壟斷法》面臨強制拆分。根據美國智庫的研究,拆分前,老洛克斐勒已擁有約三億美元的資產;拆分後,由於持有各分拆公司股權,隨著企業市值上升,他的個人淨資產在短短兩年內增至近九億美元。儘管他在日後逐步卸下石油公司經營權,將重心轉向公益事業,但龐大的財富卻更需要獨立辦公室為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