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民眾黨立法院黨團週五(11/14)再修《財政收支劃分法》(財劃法),除了將之前倉促修法導致分配公式錯誤、卡住345億統籌分配款的部分修正外,也明訂中央政府不得刪減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等新要求。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這次修法是把中央苛扣的一般型補助款還給地方政府。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說,國民黨、民眾黨發現錯誤才又要倉促修法,這次修法還有「球員變裁判」等問題,中央要調整地方補助還要地方政府同意,相關惡果將會在後個年度逐漸浮現。
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在今年3月21日生效,不過因之前立法倉促,未發現公式錯誤,導致約有345億元的中央對地方統籌分配稅款無法分配。此外,也有部分縣市的分配款不如預期,甚至比往年還少,大多數位於離島縣市。
此外,中央政府因上次修法,釋出3293億元「統籌分配款」給地方政府,不過卻沒有把這些錢的使用目的一起規範。民進黨質疑,修法恐影響國防、社福及跨域型交通計畫等重要預算。
由於藍白同時也大砍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約2075億元,行政院只能縮減編列在財政部底下的「一般性補助款」共636億元,每個縣市約減少25%,導致有許多縣市在這一來一往之間,從中央拿到的總補助還會比原本更少。
修法重點:地方計畫型、一般性補助款不得低於前一年
立法院14日通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版修法,除了要把地方被中央砍掉的636億補回來,還要確保未來中央對地方的補助規模不會再被削減,也就是「只能多,不能少」。
條文明訂,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更規範計畫型補助款補助比率,不得低於過去10年同財力級次縣市、同類型計畫的平均值。
三讀條文還包括,直轄市、縣市政府若無年度總預算、追加預算與特別預算收支之籌劃、編制及共同性費用標準等,未依相關法律及行政院訂定之中央及地方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辦理,或是有依法徵收之財源而不徵收,不得減列或減撥補助款。
直轄市、縣市政府政府若無相關情形,不得從補助款中予以扣減部分補助款抵充;經核定之跨年度及分年度的延續性計畫行補助款,非經地方政府同意不得任意終止或變更補助金額。
傅崐萁:把中央苛扣的一般型補助款還給地方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指出,去年國民黨、民眾黨將財劃法修法完成,可增加4100億統籌分配款,可以加速地方建設,但是三讀通過後,民進黨政府卻把國家常年計畫型補助刪掉2800億元,又把一般型補助款苛扣一半,希望這次修法後可以把被中央苛扣的一般型補助款還給地方政府。
綠:球員變成裁判 背離財政紀律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表示,去年藍白修財劃法,財政部、主計總處就有提醒計算公式有問題,現在他們發現錯誤才又要倉促修法。
「而地方政府已經從中央多拿4165億元。」鍾佳濱指出,這次藍白的修法,看起來是不讓中央去任意調整地方分配款,但是會導致中央沒辦法調整財政較好的一般型補助,轉而去支持台東等偏遠地區,會戕害相對弱勢的縣市。
鍾佳濱說,藍白提出,中央政府要調整對地方政府的補助,還要跟地方政府商量,這就如同老師要幫學生打分數,還要跟學生討論,這樣是「球員變成裁判」,完全背離財劃法和財政紀律法。惡果會在後個年度逐漸浮現,希望到時候藍白不要又倉促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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