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免役標準、免役條件、役男體位區分標準修正曝光!台灣演藝圈藝人接連爆出閃兵一案,找集團涉偽造高血壓相關病史躲避兵役問題,檢警也相繼起訴相關涉案人員,引起民眾討論。
國防部及內政部也重新檢討相關規定,將修正役男體位區分標準表,未來有扁平足、椎間盤突出、高血壓相關病症都要服役。
替代役區分A、B兩級,僅BMI大於45或身高未達144公分免役
日前有藝人偽造高血壓病史「閃兵」引起討論,國防部12日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草案除將替代役區分A、B兩級外,未來僅BMI大於45或身高未達144公分免役。另外,中度以上高血壓併發實質器官病變者才可免役,且得住院1至3天、接受24小時連續血壓測量。
國防部12日預告「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國防部指出,體位區分標準於民國63年年6月19日發布施行後,曾19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為112年5月30日,相較亞洲徵兵國家(新加坡及南韓)的低免役率,內政部役政司統計台灣役男免役率高達16%,另考量醫療科技進步,部分疾病已能有效治癒或控制良好,因此通盤檢討標準,以符合國家政策及兵役公平。
常備役、替代役及免役體位都將列入修正
針對修正要點,草案指出,考量替代役因單位不同其服勤性質有明顯差異,修正替代役體位區分A級、B級,修正附件「體位區分標準表」總計193項次,這次修正180項次,包括常備役、替代役及免役體位。
在BMI值部分,草案也提到,免役體位從BMI<15或BMI>35,修正為BMI>45;替代役體位A級為15≦BMI<16.5 或32<BMI≦37.5、B級BMI<15或37.5<BMI≦45;常備役體位則維持16.5≦BMI≦32。以身高170公分計算,現行體重超過101.3公斤即可免役,未來修法通過將上修至130.2公斤。
身高部分,免役體位從身高≧196 或≦154,修正為身高≦144;替代役體位A級為145≦身高≦149、B級則無限制;常備役體位則從158≦身高≦195,修改為身高≧150。
中度及重度高血壓應住院1至3天24小時測量
由於日前有藝人偽造高血壓病例「閃兵」引起討論,草案指出,中度以上高血壓併發實質器官病變,包括心臟肥大、腎病變或週邊血管病變等,以及肺動脈高血壓併有後遺症者才能免役,中度、重度高血壓經治療,無實質器官病變者則分別必須服替代役A、B級,常備役體位則維持輕度高血壓標準;此外,「中度及重度高血壓」測量應住院1至3天接受24小時連續血壓紀錄。
扁平足免役走入歷史
扁平足免役則走入歷史,草案提到,過去扁平足足弓角大於168度者即可免役,現行足弓角大於168度者改服替代役A級,常備役標準從足弓角「小於等於165度者」修正「小於等於168度」;另外,重度拇趾內、外翻併外生骨疣或拇囊炎者,及空凹足Hibb's角度大於90度者皆從免役改服替代役B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