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藍白以人數優勢三讀通過財劃法、停砍公教年改,府院高層傳已拍板「不副署、不公布」財劃法及反年改修法
行政院不副署不公布是什麼?後續劇本怎麼走?前最高法院法官、現任律師錢建榮分析,藍白當然要發動通過倒閣,讓違憲的行政院長下台,不就是最符合國會監督行政權的方式,行政院長也才能進而解散國會!
「不副署的行政院長違憲,又藐視國會,怎麼能不發動不信任投票呢!來吧,讓我們來解散國會來比新民意」。
以下為錢建榮分析。
總有人要問我的想法,上週事務所的午餐會報,我就跟夥伴們講過了。
所謂法律通過後不執行,不是不去執行,而是還在裁量期間還沒準備好而尚未執行,反正沒有裁量收縮至零的急迫情事,總是有裁量空間的。
君不見社維法要地方政府設立性交易專區,每個地方政府都沒說不執行,只是還在裁量,裁量了十幾年還沒執行而已。也沒哪一個地方首長或公務員被追究政治或法律責任,而中央政府警察還是沒放棄罰娼、罰嫖,又抓37仔。
至於政府以公用地役關係佔了人民的土地,釋字400號解釋(嘿嘿,夠久了吧)也說要補償人家,各政府說因為財政困難,所以還在裁量慢慢排,總有一天輪到補償你,卻好像是總有一天就是輪不到你。也同樣沒有誰被追究責任吧。
不副署、不公布則是將形式上的象徵權力操作成實質審核權,這實在太危險。所以我認為不副署是違憲的,就因為違憲,行政院長仍然要不副署。你沒看錯,就是“不副署”。這種公然違憲的行政院長,無視憲法的院長,聲稱代表民意的藍白政黨自然不能輕饒行政院長。所以當然要發動還要通過倒閣,讓違憲的行政院長下台,不就是最符合國會監督行政權的方式,行政院長也才能進而解散國會嘛。
政府若非要講不副署合憲,就沒了讓人倒閣的正當性,就是因為承認不可以不副署卻真的不副署,藐視國會,當然要倒閣呀!
藍白你們再不倒閣,那就是承認不副署是行政院長的實質權力,無膽倒閣不就坐實了不副署是國會容許的行為?接下來才能為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副署蓄積動力,建立合法正當性,以有效對抗立院。
立院只能閉嘴坦承行政院長沒有違憲,否則怎麼沒有不信任投票來倒閣呢?
不副署的行政院長違憲,又藐視國會,怎麼能不發動不信任投票呢!
來吧,讓我們來解散國會來比新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