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行政院長卓榮泰針對朝野僵局公開表示,立法院「不妨依法行使權力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讓倒閣與解散國會等憲政機制,再度成為輿論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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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俗稱「倒閣」,但必須由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提出,並經全體立委過半數同意,門檻不低。
根據維基百科記載,中華民國憲政史上曾發生過三次「倒閣」。
行政院與立法院衝突持續升溫,行政院長卓榮泰周一(12/15)下午針對朝野僵局公開表示,若立法院認為行政院已無法推動政務,「不妨依法行使權力,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相關談話引發政壇高度關注,也讓「倒閣」與「解散國會」等憲政機制,再度成為輿論焦點。
不過,回顧中華民國憲政史,所謂的「倒閣」,至今其實從未真正發生過。
中華民國憲政史上曾發生三次「倒閣」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俗稱「倒閣」,但必須由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提出,並經全體立委過半數同意,門檻不低。根據維基百科記載,中華民國憲政史上曾發生過三次「倒閣」。
第一次發生在1999年,時任行政院長為蕭萬長,總統為李登輝,當時由民進黨與新黨提出不信任案,但表決未能過半,倒閣案宣告失敗。
第二次則出現在2012年,行政院長為陳冲、總統為馬英九,由民進黨與台聯黨提出不信任案,同樣因反對票占多數而未能通過。
第三次為2013年「九月政爭」期間,在馬英九總統任內,民進黨與台聯黨對行政院長江宜樺提出不信任案,最終仍未取得過半支持,成為迄今最近一次倒閣嘗試。
自此之後,立法院雖多次出現倒閣聲浪,但始終未進入實際表決程序,中華民國憲政史上,至今沒有任何一次不信任案成功通過的紀錄。
不信任案流程表

一篇看懂「倒閣」怎麼走。(圖/翻攝均一教育平台 Junyi AcademyYT)
不信任案通過後將出現哪些結果?
依憲法設計,立法院若通過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行政院長並非立即「下台了事」,而是會啟動更劇烈的憲政選項。
首先,行政院長可選擇請辭,內閣總辭,由總統重新任命新任行政院長,立法院則繼續運作;這是政治衝突相對「止血」的做法。
但另一條路,也是衝擊最大的選項,則是行政院長在不信任案通過後的10天內,提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一旦總統同意並發布解散令,現任113席立委將即刻解職,必須在60天內全面改選國會,區域立委與不分區政黨票都需重新投票。換言之,倒閣一旦成功,最壞、也最激烈的結果,並非只是一個內閣下台,而是國會全面重選,政局重新洗牌。
倒閣歷年提案表

一篇看懂「倒閣」怎麼走!歷史3次全沒過。(圖/翻攝維基百科)
倒閣為何少見?政治風險極高
倒閣之所以在台灣極為罕見,關鍵在於政治風險過高。
對立委而言,倒閣等同於把自身席次交由選民重新檢驗;對行政院與總統而言,是否解散國會,也涉及整體民意、選舉時程與政局穩定的重大抉擇。
因此,歷來朝野對立時,更多選擇覆議、釋憲或政治協商等手段,而非真正走到倒閣這條「政治核彈」路線。
卓榮泰拋球,憲政對撞是否成真仍待觀察
在當前行政、立法對峙情勢下,卓榮泰主動點名「不信任案」作為制度選項,被視為將政治責任重新拋回立法院,也讓多年未曾真正啟動的倒閣機制,再度浮上檯面。
只是,從中華民國歷史經驗來看,倒閣不僅從未成功,一旦啟動,後座力恐怕遠超單一法案攻防,是否真會走到這一步,仍有待朝野下一步動向。
※本文授權自民視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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