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二審宣判無罪,並在12月18日復職。法官郭豫珍在判決書中引用立法院函覆,認為「公費助理薪資是屬於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而不是公款」,因此採信高虹安辯詞,認定她無主觀犯意。
多名綠委上周質疑,立法院回覆公文中到底哪裡寫說是給立委實質補助?
高虹安二審改判無罪,高院理由:助理費實質補助彈性勻用
高虹安二審改判無罪,高院在新聞稿中明白指出,合議庭引用「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立法沿革,助理費相關規定之立法目的及預算編列之性質應屬『實質補助,彈性勻用』」。且強調立法院函覆「認為編列立法委員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法委員問政需要所須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
判決書中引述立法院函覆,並指高虹安首次擔任立委,立法院公費助理制度又缺乏明確規範,辦公室零用金制度並非高虹安首創,而是採取辦公室主任黃惠基去國去擔任立委理沿用其他立委辦公室作法、及被告均辯稱欠缺詐取財物故意及繳回公積金勞健保核算誤差,應認可以採信。
立院民進黨團在行文後拿到的立院公文中,通篇未看郭豫珍判決說明所提到的「實質補助,彈性勻用」,因此有綠委就質疑「立院難道給法官有別的回函?」立委王義川更在談話節目中指出如果不是法官有事,就是立院秘書長周萬來有事。」喊話要立法院長韓國瑜查清楚。
王義川直指說謊:立院給高院到底有幾個公文?
王義川在社群媒體Threads發文直指「真的有人說謊欸」,並指出立法院有函覆「檢送」法制局的專題研究報告給高院法官郭豫珍,而那份文件變成判決高虹安沒有貪污的重要依據。
「立法院有函覆檢送法制局的專題研究報告給高院郭法官欸,而那份文件變成判決高虹安沒有貪污的重要依據。 但是我們昨天貼的公文沒有這個附件啊!請問:立法院給高等法院關於高虹安助理費案到底給過幾個公文啊」?
王義川推出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