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新北市楊姓國中生2023年耶誕節,在校被郭姓少年持彈簧刀割頸身亡,一審郭與教唆的林姓少女各被依殺人罪判決9年、8年徒刑,高院二審週二(12/23)判決郭12年徒刑、林女11年徒刑,可上訴。
楊同學的父母到庭聽判走出法庭時痛哭失聲。楊爸爸指出判決讓他覺得「台灣司法已死」,少年事件處理法(少事法)把他打得「遍體鱗傷」,他邊哭邊說沒辦法接受這種判決。
「講難聽一點,他們用少事法打悶棍,還要叫他不准出聲,我們該怎麼辦,用這種判決我真的沒辦法接受」。
新北市楊姓國中生前年耶誕節在校被郭姓少年持彈簧刀割頸身亡,郭與教唆的林姓少女一審各被依殺人罪判決9年、8年徒刑。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判決郭12年徒刑、林女11年徒刑,可上訴。
割頸案「乾兄妹」僅判12、11年,死者父母無法接受:出來繼續殺人?
楊生父母今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之下到庭聽判,兩人走出法庭時,痛哭失聲。楊爸爸指出判決讓他覺得「台灣司法已死」,少年事件處理法把他打得「遍體鱗傷」,他邊哭邊說沒辦法接受這種判決,講難聽一點,他們用少事法把他打悶棍,還要叫他不准出聲,「我們該怎麼辦,用這種判決我真的沒辦法接受」。
楊爸爸痛訴,他預期的刑度就是30年,結果就只判12、11年,他憤怒地說「少事法要來罰我沒關係啦」,直指指郭、林女「他們進來法庭還是大搖大擺地走進來欸」,根本沒有跟他道歉過,是在法官引導下才跟他道歉,這才是兩人真正的態度。
楊爸爸再度怒斥,法院一直在講說希望對郭、林女有教化的可能,需要再久一點的時間教化,但久一點就是12年,過了三分之一刑期,也就是4年即可假釋,出來還不到18歲可以繼續殺人,再進去關4年又出來,就因為還不到18歲,他們出來還可以繼續殺人、可以無窮盡的殺人。
楊爸爸說,少事法都是在保護這些壞人,被害者通通沒有被保護到,他一直要求法官加重,「我可能是第一個被他殺的」,指郭案發當天在警察局還恐嚇秘密證人「等我出去你就知道」,如今「我現在也要擔心了,等他出來我就知道」。
孩子逝去無法修復,死者父母痛批:少事法是惡法、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楊爸爸激動痛哭表示,何況民事庭把他家的全部資料,完全沒有遮蔽的給郭、林女知道,把資料給殺人犯知道,「這不是在逼我們嗎?叫我們準備去死嗎?」少事法保護郭、林女,讓他什麼都不能看,結果他的資料對方卻都可以看,「少事法是什麼惡法啊」、「台灣的法律是這樣子搞的啊」。
楊媽媽則以台語說「別人的小孩死不完」,法官說不行批評,但她不知道怎麼講,小孩活生生的在學校就這樣子沒有了,還要談什麼修復式司法,「我的孩子命都沒有了,要怎麼修復啊,怎麼把我孩子的生命修復回來?」
楊媽媽說,一個好好活潑健康的生命,卻變成腫脹的遺體,還經過解剖,凶手還在法庭一路這樣子欺辱他們,要怎麼修復?
石一佑指出,當孩子在亞東醫院用葉克膜救命的時候,腫脹的身體讓人認不出來,甚至在告別式的時候,都不敢讓阿嬤來看,因為孩子幾乎變得已經快要不認識了,對爸媽的傷痛是一輩子的。
她說,司法判決、少事法認為郭、林女還有機會,但加害者心中沒有悔意,今天父母才會這麼生氣、忿恨不平,這是未來立委在司法改革上必須去正視的問題,少事法保護改過向善的孩子,還是保護逃避規範、永遠不認錯、躲在保護傘底下的孩子?她認為國家應該深刻審思。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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