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往往是親情最後的試金石,律師張育嘉分享一則發人深省的家事案件,一名父親生前重病住院,女兒不僅未曾探視,甚至長期斷聯,卻在父親過世後第一時間跳出來要求繼承遺產。
所幸該名父親生前聽從友人勸告,在遺囑中做了一項關鍵的法律動作,最終讓法院判決女兒「繼承權不存在」,成功保住遺產留給兒子。
張育嘉律師今(30)日於臉書表示,看到藝人曹西平猝逝的新聞,讓他職業病發作,回想起這個「確認繼承權不存在」的訴訟案例。案中父母早年離異,女兒跟隨母親後便與父親徹底決裂,雙方曾發生嚴重衝突,隨後斷絕往來。隨著父親年事已高、身體每況愈下,在漫長的住院期間,女兒從未出現過一次,無論是扶養費、電話問候還是親身探視,通通沒有。
然而,諷刺的是,當這位被視為「不存在」的父親過世後,女兒卻在第一時間前往辦理繼承登記。
張育嘉指出,許多人誤以為繼承權是絕對的「血緣保證」,但這起案件能成功打贏官司,關鍵在於父親生前做對了兩件事「立下遺囑」與「表示失權」。
該名父親在遺囑中清楚寫下「本人遺產,僅由兒子單獨繼承」,並在生前多次向親戚明確表達,因女兒長期未盡扶養義務且關係破裂,不願讓其繼承財產。這在法律上構成了重要的「表示失權」要件,即被繼承人對外表示繼承人不得繼承。
在法庭攻防時,女兒雖辯稱只是「比較少聯絡」,但法官僅問了一句致命問題「那父親住院期間,妳有去探望嗎?」女兒當場搖頭。最終,法院採信了長期未履行扶養義務、父女關係實質破裂,以及父親生前明確的「失權」意思表示,判決兒子勝訴,女兒喪失繼承權。
張育嘉感嘆,繼承其實更像是一張「關係結算表」。很多人平常不往來、不扶養,最後卻想靠身分證分遺產。他強調「遺囑不是用來懲罰別人,是用來保護自己的。」與其死後讓家人上法院纏訟多年,不如生前將想給誰、不想給誰說清楚,才是對家人最大的仁慈。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