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27歲無業張文在北車以及南西商圈投擲煙霧彈、隨機殺人,造成3死,周四(1/15)偵查終結,凶嫌已死亡獲不起訴處分,至於死因認定為自殺,檢警認為是墜樓導致多器官損傷出血而死亡。
北檢偕同北市警方舉行記者會,主任檢察官曾揚嶺表示,被告死亡無從訊問,檢警窮盡調查,共同鑑定張文犯罪動機,認定他是長期事前準備及策劃,並非衝動型犯罪,犯罪動機理解為「追求最大社會張力和象徵結果的表達式犯罪」,是結合高度計畫的表達式犯罪。
為何會認定張文是自殺,檢警認為他墜樓前將所有裝備卸下,若有逃脫意圖大可變裝自另一側安全梯逃離,另外墜樓是以背部、頭頂後方著地重力撞擊,最後仰躺姿勢,落地時無抵擋防禦的傷勢,檢警再依相關證物鑑識及3D影像測繪圖確認,最終認定張文是自殺。
另外,張文的攻擊計畫書時序,是中山百貨攻擊後為計畫終結,也證實此處為計畫終點,而非以誠品南西店頂樓作為脫逃路線,加上張文自己的筆電、個人證件及1434元遺留租屋處並縱火,顯見並未預留脫逃後退路。
個性壓抑、人際關係貧乏具反社會人格
北檢偵辦北市隨機殺人案週四偵查終結,由於凶嫌張文死亡,不起訴。北檢表示,張文個性壓抑、人際關係貧乏,具反社會人格,與家人疏遠,求學、服役並未遭到霸凌。
27歲、無業的張文去年12月19日在台北捷運台北車站、中山站周邊投擲煙霧彈、持刀殺人,共造成3人死亡、多人受傷,張文最後自捷運中山站旁誠品南西店頂樓墜樓不治。
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並召開記者會說明,認定張文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於車站、公共場所持有管制刀械,及刑法恐嚇公眾、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未遂、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他人所有物、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自己所有物、殺人、殺人未遂、預備殺人等罪嫌。但因張文已死亡,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昔日同事:張文個性壓抑
根據北檢新聞稿,調查期間,檢警曾以證人身分傳訊張文的國中、高職、大學同學,服志願役期間的薛姓班長、任職保全時的張姓同事,佐證張文個性內向、木訥、壓抑。
檢警另檢視張文名下的Line、Facebook、Discord等社群帳號,也顯示張文社群參與程度有限,張文於大學畢業、就業期間的社交人際關係呈現相當貧乏狀態。
檢警也約談張文的胞兄及父母,並調閱張文手機門號雙向通聯,及檢視張文三星平板、iPad平板、iPhone 8 Plus手機的數位採證鑑識檔案資料,看出張文與家人關係疏離,尤其張文於民國110年6月間自工作離職後,幾乎與家人斷聯。
檢方表示,張文任職保全時的張姓同事證稱,對張文有印象就是講要殺人之類的話;張文的大學同學表示,張文曾提及想「在死之前幹一票大的」等語。
檢方認為,張文長期以來與父母失聯,與手足疏離,家庭關係明顯斷裂、現實社交圈極度貧乏,處於極度疏離、社會孤立的狀態。
長期缺乏關懷 加深反社會情節
檢方綜合相關證人的說法,認為張文對於制度化、責任式的職場環境明顯適應不良,在心理負荷上升,對自我產生高度不安、不確定與不信任的情況下,即出現防衛退縮與逃避行為,社會角色反覆中斷,不符個人與家人期待,與職涯、人際與社會期待逐步脫鉤,脫離於家庭與社會之外,長期缺乏關懷,伴隨著社會退縮、逃避與孤立等複合式因素,加深個人的反社會情節。
張文的胞兄事發後在台北車站獻花,並留下卡片,內容提到張文疑似於求學、軍旅生活遭霸凌。不過,張文胞兄作證時表示這是他的「猜測」。
檢方根據張文的大學同學、軍中班長等人的證詞,表示未見聞張文在大學、服役期間有遭霸凌的情形,目前也查無張文求學、服役期間遭霸凌的相關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