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偵辦假油案,查出堡晟興業有限公司、楓緣國際企業有限公司自2024年起,涉嫌自國外進口成本較低的「橄欖粕油」,以「日本一番頂級橄欖油」的名義販售給下游廠商牟利。
士檢昨天發動搜索,帶回公司實際負責人陳志豪及其兩名兒子,以及5名證人到案,複訊後認定父子3人涉案情節重大,分別諭知100萬元、50萬元及30萬元交保,全案依詐欺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持續偵辦。
本案由士林地檢署肅貪組檢察官蔡景聖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偵辦,專案小組昨天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會同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兵分4路前往新北市的公司舊址、倉庫及涉案人住處等共4處執行搜索,並帶回相關人員說明。
檢警指出,涉案的實際負責人為陳志豪,旗下兩家公司都是他所掌控,並安排兩名兒子分別擔任廠長及公司員工,3人涉嫌以「日本一番頂級橄欖油」名義對外販售產品,實際內容物卻為「橄欖粕油」,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及第49條第1項所定之假冒食品罪嫌。
檢方複訊後,諭知陳志豪以100萬元交保,其兩名兒子分別以50萬元及30萬元交保,其餘5名證人則請回;後續將持續追查相關油品實際來源、進口管道、流向等,以保障民眾權益。
據了解,橄欖油與橄欖粕油在來源與製程上存在明顯差異,橄欖油是由橄欖果實經第一次壓榨取得,依品質可分為特級初榨、初榨與精製橄欖油,而橄欖粕油則是從榨取橄欖油後的果渣經高溫或溶劑萃取、精製而成,風味淡、營養價值低,常與少量初榨橄欖油混合製成調和油,適合煎、煮、炒、炸等高溫烹調,價格低於橄欖油。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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