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頂大雙學士學位的溫姓替代役男,1月25日搭乘多元計程車被司機丟包在台64線,慘遭4車輾斃。交通部週五(1/30)表示,現行叫車平台皆由計程車車隊業者開發,或與車隊業者合作營運,因此車隊應負相關管理責任,最重可勒令停業。
關於叫車平台Bolt是否涉及疏失,交通部表示須視與車隊合作關係個案認定。
北市公運處則是說明,肇事林姓司機在Bolt平台接單,只是,北市經監理系統調查林姓駕駛,發現其是隸屬在皇冠大車隊,而非Bolt平台合作的Hi Taxi車隊、幸福車隊、耐斯車隊合作。
公運處點出,經查林姓司機違法隸屬多間車隊,其中就包含此事事發的耐斯車隊。
而耐斯車隊未落實查處,將依公路法開罰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全案仍在釐清調查。接下來,北市公運處也要調查Bolt派遣行為有沒有問題。
Bolt最新發出聲明指出,肇事駕駛已立刻停止於Bolt平台上的接單資格,相關處置將待司法調查結果出爐,Bolt指出,事故相關人員及證據已於事發第一時間由警方掌握與保全,作為平台,Bolt並未持有或掌控行車紀錄器影像,相關影像資料將由相關單位依法處理。
46歲司機寒假有出國計畫,交保金改20萬
46歲司機原以5萬元交保,後因全案疑點重重,改列為重大刑案偵辦,目前交保金增加至20萬元,但無限制出境、出海,現已辦妥交保,疑似寒假有出國計畫。
北市公運處說明,肇事林姓司機在Bolt平台接單,只是,北市經監理系統調查林姓駕駛,發現其是隸屬在皇冠大車隊,而非Bolt平台合作的Hi Taxi車隊、幸福車隊、耐斯車隊合作。
林姓司機隸屬皇冠大、接Bolt合作耐斯車隊單
公運處點出,經查林姓司機違法隸屬多間車隊,其中就包含此事事發的耐斯車隊。而耐斯車隊未落實查處,將依公路法開罰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全案仍在釐清調查。接下來,北市公運處也要調查Bolt派遣行為有沒有問題。
而頂大生的學校也曝光,政大副教授兼學務長蔡炎龍在臉書連發兩文悼念,溫男畢業於政大新聞系、企管系雙主修,曾參加「北美 (南北加) 青年訪問營」,個性溫和謙虛,就是我們想要培養出來的人才典範。
頂大生為政大新聞系、企管系雙修,教授嘆:永遠是老師心中最大的痛
蔡炎龍感嘆,身為老師,「最大的痛是還有無限可能的學生,生命突然有天戛然而止」;他也提到,在看到台大陳文成紀念碑時,想起陳文成命案,心中格外沉痛,「都是在生命要開始發光發熱的時候, 突然終止。」
蔡炎龍說,「身為老師,寧願看到一個整天跟你爭吵的學生,有天回來笑談過去,或者說當年當他的種種;寧願有天他回來說當年他才是對的云云,也不願意聽到的是,他已離開人世」,他還說,「年輕的生命離開,永遠是老師心中最大的痛」。
政大法學院副教授:司機是否靠行車,哪家車行還是計程車合作社?
另外,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宏恩也發文質疑,台64線計程車丟包乘客命案,Bolt最初的聲明卻是「哀悼但不便說明」簡直莫名其妙!車是你這邊派的,你卻講著路人甲一般事不關己的話?
Bolt才進軍台灣市場4個月就發生這麼大的事,卻只發聲明表示「不便說明細節」,司機的車是否靠行車,是哪家車行還是計程車合作社?
「Bolt,你來台灣招募司機究竟有沒有做什麼篩選,還是為了搶進市場擴大車輛數,你放寬了門檻什麼司機都收,你不需要對消費者交代嗎」?
叫車平台Bolt是否有疏失,交通部:須視與車隊合作關係個案認定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30日電)溫姓男子遭多元計程車司機丟包在台64線快速道路後被輾斃,交通部今天表示,車隊應負管理責任;至於叫車平台Bolt是否有疏失責任,交通部說,須視與車隊合作關係個案認定。
溫姓替代役男25日凌晨透過Bolt搭多元計程車,遭林姓司機留在台64線快速道路高架路段,溫姓男子之後被後方4輛車輾斃,警方將林姓司機及輾斃溫姓男子的4名駕駛依涉過失致死罪送辦。
Bolt最新聲明:已立刻停止肇事駕駛在平台接單資格
Bolt稍早發聲明指出,確認相關行程發生在Bolt平台,已立刻停止肇事駕駛在平台接單資格,相關處置待司法調查結果出爐。
台灣數位平台預約接送從業人員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威爾透過新聞稿表示,Bolt只管賺錢、不負責任,受害者家屬要真相與後續賠償保障。交通部應立即處理計程車產業中系統業者與車隊業者合作的權利與義務關係,不要再讓這些業者利用法規漏洞,逃避該有的教育與賠償責任。
交通部:車隊無論是自有平台或合作其他平台,都須負管理責任
交通部透過文字回應,目前多數平台已同時經營車隊業務,部分平台與車隊合作協助資訊派遣媒合服務,商業登記為資訊服務業;車隊無論是自有平台或合作其他平台,都須負管理責任。
至於叫車平台是否有疏失責任,交通部說,須視與車隊合作關係個案認定,如果有受車隊委託相關管理工作,可能有連帶責任問題。
交通部表示,依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規定,有提送各公路主管機關營業計畫書須包含派遣系統、營業方式、建立服務品牌計畫等,並有維持服務品質、提供專業訓練與解決消費爭議責任。
交通部表示,各公路主管機關得依相關法規及核定業者營業計畫書內容對車隊業者(含所採用平台系統)進行營運監督管理,另各公路主管機關也會定期評鑑計程車隊業者;現行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地方政府,非直轄市為交通部公路局。
合作車隊最重可以勒令停業
至於各叫車平台車輛衍生消費爭議,交通部說,視合作車隊,都可由所督管的公路主管機關督管,如果違反規定,可依公路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公路主管機關得依情節,要求糾正並限期改善、限期停止繼續受委託6個月到1年或廢止營業執照。
如果駕駛丟包乘客,交通部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計程車駕駛人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行駛,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乘客如果遇非法拒載或繞路,可記下車號、司機姓名及時間地點,向交通單位申訴。
此外,交通部說,依公路法規定,計程車客運業都應投保旅客責任保險、第三人責任保險,未依規定投保者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