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審查多版本「動保法」修法,處理遊蕩犬貓問題,因動保團體強烈抗議「定時定點餵食視同飼主」條文是「餓死浪浪」條款,且朝野難達共識,最終決議擇期再審。
農業部在會中表示餵食是否導致遊蕩犬群聚及其影響仍不清楚,需更多科學研究,同時擬要求林保署評估國有地增設收容空間。
台北大學助理教授顏士清透過台灣科技媒體中心指出,國際自然保育與遊蕩犬貓管理指引均認為國家公園及自然保護區應禁止餵食,且法定保護區外的野生動物也應受保護。
顏士清研究團隊在陽明山及全台研究也證實,遊蕩犬出沒頻度會明顯影響多種野生哺乳動物生存與活動。
他在研究中直言「野生動物與遊蕩犬難以共生」,更示警我國野生動物正面臨嚴重威脅。
強化遊蕩動物管理 三立委「動保法」修法觸及「餵食」議題
流浪犬貓等問題長期困擾各地民眾,同時對野生動物生態保育造成不小壓力。為此,行政院與多名民進黨立委提出各自版本的「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並在1/28的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展開審查。
其中,行政院版草案並未觸及禁止餵食議題,5大重點包含加強飼主責任、提高虐待動物刑責、保障動物善終與評鑑制度、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及動保檢查員執法賦權等,將虐待動物刑責提高到6個月至5年,棄養罰鍰增至10萬到100萬元。
立委版本則有條文著重強化管理對遊蕩動物餵食行為。其中,民進黨立委張雅琳版本延續農業部「遊蕩犬管理精進措施計畫」既有做法,提議政府公告生態熱區、衝突熱區,並禁止在熱區餵食遊蕩動物。
「長期餵食浪浪」視為飼主引反彈 部分團體控「禁餵、餓死浪浪」
民進黨立委黃捷版本要求把加強飼主責任、遊蕩動物對人類與生態環境的衝擊與風險納入國教課網,並將「持續提供遊蕩動物食物或飲水者」視為該動物實際管領之人(飼主);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版本也規範有「飼主」包括定時定點餵食之人。
由於「衝突熱區禁餵」、將「持續提供食物與飲水」或「定點定時餵食」者視為實際飼主條款,引發長期在戶外大量餵食流浪貓狗的「愛爸愛媽」與動保團體強烈反彈,控訴其為「禁止餵食」、「餓死浪浪」條款,還發動民眾打電話轟炸相關國會辦公室,最終修法只能「擇期再審」。
《動物保護法》修法各版本比較
| 提案版本 | 核心內容與法條 | 對餵養行為/飼主責任之規範 |
|---|---|---|
| 行政院版 | 聚焦飼主責任、虐待刑責、產業管理、保障動物善終與執法賦權等。 | 未觸及「餵養」議題。 |
| 立委張雅琳 | 第3條、第14-3條:定義「衝突熱區」(指遊蕩動物與民眾、經濟動物或野生動物有衝突之區域)。 | 禁止於衝突熱區內未經許可餵食遊蕩動物、置放飼料或設置餵食器具。 |
| 立委黃捷 | 第4-1條:普及動保法規教育並落實於課綱。 | 第5條:長期持續餵食者視為「實際管領之人」。 |
| 立委蔡易餘 | 第3條:修正「飼主」定義。 | 將「定時定點餵食之人」定義為飼主。 |
資料來源:立法院 鄭鴻達整理、Gemini生成製表
國際指引認應禁餵遊蕩犬貓 學者坦言生態、衝突熱區劃設實務挑戰大
對於「生態衝突熱區管理」擬試辦熱區內禁餵遊蕩犬,以及該如何劃定熱區?保育生物、生態學學者顏士清透過台灣科技媒體中心(SMC)表示,在法定國家公園與自然保護區,國際上無論是自然保育或是遊蕩犬貓管理指引,都認為要禁止餵食。
顏士清接著表示,其次,在法定保護區之外,仍有許多野生動物生存,理論上都該予以保護。他直言,但實務上只能退讓許多步,只針對少數瀕危又受大眾關注的物種來劃定衝突熱區,這是很無奈的事情。
顏士清表示,針對上述幾個物種,則是根據過往實際受到犬攻擊紀錄,找出頻繁衝突地點,把該區域及鄰近的棲地範圍都劃為熱區,也可以藉由生態棲位模型,進一步預測更大範圍的潛在衝突區域。
找更多地設收容所只是「杯水車薪」 三大前提先落實才能發揮效益
對於農業部擬要求林保署盤點更多土地提供收容遊蕩犬,顏士清直言此做法是「杯水車薪」。他強調在源頭未解決的狀態下,新增的收容所很快就會爆滿,並且占用主管單位的資源。他補充,只有在其他措施,包括「絕育」、「飼主責任」、「不餵食」能夠有效執行且多管齊下的狀態下,他會同意新增收容所能加速管理成效。
顏士清認為,這新增收容場所不能是由林保署提供自然環境來解決,應尋求其他閒置場域,且不能危及民眾、生態與環境。他強調新設場所必須盡量顧及動物福利,而動物福利不是只有餵食就足夠,必須完整考量。
顏士清坦言,若對收容所的要求愈高,就愈會競爭侵蝕動保單位能動用的資源,如何找到平衡點,也會是很困難且很爭議的問題。
研究證實遊蕩犬出沒影響野生動物生存 野外犬隻屬外來入侵種
談到遊蕩犬群聚,對於人類及野生動物有何影響?顏士清表示,根據其研究團隊在陽明山的區域性研究,以及在全台的大尺度研究,都證實遊蕩犬出沒頻度,會明顯影響許多種野生哺乳動物的生存與活動。
顏士清於32卷第6期《林業論壇》發表的「何以共生— 遊蕩犬和野生動物的獵與逃」文章指出,許多人誤以為犬隻獵殺野生動物只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但其實犬隻只要在野外出現,都屬於「外來入侵種」,是人類干擾自然的一種形式,並非大自然正常現象。
人類與狗情感連結緊密 遊蕩犬管理、野生動物保育面臨挑戰
顏士清也在該文章結論直指「野生動物與遊蕩犬難以共生」,並示警我國野生動物正面臨十分嚴重的威脅,但他也點出由於犬與人類有非常緊密的情感連結,導致遊蕩犬經營管理面臨許多挑戰。
顏士清直言,無論如何人類都得負起責任來解決問題。他建議一般民眾能做的其實很簡單,只要有足夠飼主責任意識、不要放養與棄養家犬,更不要餵養無主的犬隻,就能對野生動物有莫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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