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的政大高材生上周凌晨,遭多元化計程車司機丟包在台64線快速道路,最終慘遭4輛汽車相繼輾過,當場死亡。警方原以過失致死移送司機,後隨調查升級為重罪「遺棄致死」,升級為重大刑案。
有律師認為,違反意願把人棄置在快速道路,等同是把人推下鐵軌,任憑火車撞死,涉嫌「殺人罪」。即便司機辯稱,不知道會有車輛經過,但已明顯悖離常理。
回顧事發經過,25歲的溫姓替代役男,上週日(1/25)凌晨透過Bolt平台轎車,搭乘林姓司機駕駛的多元化計程車。
想不到,林姓司機疑因不滿溫男踢到車門和椅背,竟將溫男丟包在台64線快速道路,釀成慘劇。
當時,林姓駕駛丟包溫男1分鐘後,心虛自行報警,只是早已為時已晚。
最終,溫男躺臥在快車道, 4輛疾速行駛的車閃避不及,輾過溫男,導溫男當場慘死。
搭車12分鐘溫男「不發一語」 打臉司機說法
據了解,隨案情逐漸明朗,檢警根據行車紀錄發現,溫男並無林姓司機所稱「發酒瘋」或「激烈口角」,司機一開始甚至向警方供聲,溫男是自己想下車。
相反地,行車紀錄器的錄音檔顯示,溫男上車後12分鐘全程不發一語,後傳出踢椅背的聲音,林姓司機出聲制止。但溫男僅是回答一句「好」,接著又傳來聲響,緊接著林姓司機怒吼「你可以躺下但不要踹」,並狂飆髒話情緒失控,吼「你給我下車」。
運將涉遺棄致死 最重可能涉「殺人」
警方原以過失致死移送林姓司機,只是,隨案件偵辦,檢方認為運將涉及更嚴重的「遺棄致死罪」,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並改列為重大刑案,更將交保金額從原本的5萬元,提高至20萬元,同時限制出境,需電子監控。
有律師分析,事實為何仍待調查,但檢方以「遺棄致死」方向偵辦,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已屬重罪。
律師顏紘頤接著點出,如果溫男是自行下車,司機沒適時阻止就開車落跑,的確可能涉及遺棄致死罪。但如果是「司機把他拖下車」,那恐怕不只遺棄致死罪。顏紘頤認為,十分有可能涉及「殺人罪」。
由於事發地屬於封閉的快速道路,速限在80公里,且深夜視線不佳。顏紘頤認為,把人從車子拖出來,丟棄在快速道路車道不管,等同把人推到鐵軌上,導致被火車撞死一樣。即便司機辯稱,不知道快速道路會有車子經過輾死他,但明顯違背常理。
矛頭全指向車隊、計程車司機 平台該負什麼責?
只是,去年才剛風光來台的歐洲叫車平台Bolt,來台馬上捲入重大刑案,使其營運蒙塵,更有不少政大師生、親友,憤怒呼籲「刪除App」、抵制叫車等。
但值得注意的是,從實際法制面,不論交通部或地方政府,都將實際管理責任指向林姓多元計程車司機所屬的計程車車隊。而非負責媒合的叫車平台BOLT,雖然BOLT商譽大受打擊,但似乎是「無法可管」。

目前,台灣主管機關僅認定新興叫車平台屬「數位媒合平台」,而非運輸業。因此如UBER、BOLT這類海外平台,進入台灣得與地方車隊業者合作。
譬如,此次BOLT平台在國內是與Hi Taxi、幸福車隊、耐斯車隊合作,才得以進入台灣市場。多元化司機想加入車隊,就得透過這3個合作車隊加入,並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執照。
簡單來說,法規上的駕駛實質管理人,仍屬各地方衛星車隊。
數位平台將「運輸責任外部化」
汽車運輸業駕駛員全國總工會理事長鄭力嘉表示,這等同是讓平台業者將「運輸責任外部化」,即便實際派單、管理司機的是數位平台業者,消費者認知也是如此。
但每當發生事故時,這些小型車隊卻必須負起法規上計程車運輸業的責任,平台業者卻無從罰起,實務面與消費者認知有相當大的落差。
鄭力嘉也點出,現行規範不僅造成消費者認知落差,對職業駕駛人來說,若碰上消費紛爭,也僅能透過App線上反映,即便求助所屬車隊行政人員,但車隊也僅能協助「轉達意見」,車隊管理功能早已虛化。
來台主打「安全叫車」的BOLT,其實App設計除有駕駛評分機制,搭乘者也能即將搭乘車輛的品牌、型號、車型,甚至是即時位置分享給親友。BOLT也在App中設計了緊急支援按鈕,聯繫24小時的服務人員。但在這次事件,對神智不確定是否清醒的溫男來說,顯然並無派上用場。
其他平台如UBER,同樣在系統中加入各類安全功能。譬如GPS紀錄、緊急援助按鈕、事故支援等。
近年UBER也在系統加入「錄音功能」保障行程安全,只要使用者啟動錄音,只有在事故發生時,錄音檔才會解密作為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