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8旬婦人林劉龍子疑因心力交瘁,悶死癱瘓50年的兒子,經司法審理,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已於2026年1月16日定讞。總統賴清德周四(2/12)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八旬婦人林劉龍子,免除發監執行。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審酌法律要件與犯罪動機後,認為本案屬長期照顧重擔下的悲劇,情堪憫恕,決定以「免刑不免罪」之特赦方式,以回應個案人道處境,彰顯政府對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
據了解,賴清德特赦時間選在農曆年前家戶團圓之際完成相關處理,不只回應社會普遍期待,更重要的是讓老母親能安心過年。
兒病癱在床無法自理,仰賴母親照料生活起居至少50年
林劉龍子與兒子住在台北市松山區,兒子因病癱瘓在床,無法自理生活,仰賴母親照料生活起居至少50年。
2023年4月間,林劉龍子確診新冠病毒隔離期間,自認身體不佳、年事已高,兒子也無起色,深感心力交瘁,在5月12日上午趁看護離開兒子房間,將裝有1萬元紅包袋塞入兒子口中,接續摀住兒子口鼻致死。
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定讞
一審依殺人罪判處老婦2年6月徒刑,並建請特赦,二審仍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定讞。
審理期間,林劉龍子在庭上多次痛哭,均由辯護人答辯,否認殺人犯行,強調實際上是幫助兒子自殺,兒子過去在情緒低落或身體不適時,曾有自殘、撞牆行為,這次是因一家人均確診,自己身體不佳,才產生讓兒子「體面離開」的念頭。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說明,林劉龍子長年照料極重度身心障礙之子,承擔照護責任逾50年,本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廣泛同情,審理法院及多位立法委員均建請總統衡酌特赦。
對劬勞守護病兒的年邁老母採取「免刑不免罪」特赦
《赦免法》主管機關法務部亦認為,綜合本案情節,已無實際執行刑罰之必要。總統在審慎考量案件法律要件、犯罪動機與整體情狀後,認為林劉龍子雖涉犯重大罪名,但其行為係長期照顧重擔下的極端悲劇,情堪憫恕,決定對劬勞守護病兒的年邁老母採取「免刑不免罪」之特赦方式,以回應個案人道處境,也彰顯政府對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
最後,郭雅慧強調,政府將以此案為鑑,把「長期照顧」視為重要人權與社會安全議題,除研議相關修法外,也將透過精進長照3.0政策,持續強化家庭照顧者的支持網絡,接住每一個需要協助的家庭。
盤點台灣重要特赦案件
總統賴清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林劉龍子,免除發監執行。以下整理台灣重要特赦案件一覽:
1990年:美麗島事件案(李登輝總統特赦)
堪稱台灣政治史上最重要的特赦。針對1979年因追求民主自由而爆發的美麗島事件,李登輝總統在就任之初,為推動國內政治大和解並終結長期戒嚴體制帶來的傷害,特赦了黃信介、呂秀蓮、陳菊、姚嘉文等9人。此舉讓當時的政治犯恢復公民權,象徵台灣正式邁向民主化的新里程碑。
2000年:大規模特赦(陳水扁總統特赦)
前總統陳水扁於2000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特赦因被控搶劫銀樓後被認定為冤案的蘇炳坤、工運份子曾茂興,以及19名因宗教因素拒服兵役而被判刑者共21人。這次大規模特赦帶有濃厚地「導正司法體系」與「保障基本權利」的色彩。
2007年:楊儒門案(陳水扁總統特赦)
「白米炸彈客」楊儒門因抗議政府加入WTO後對農民生計的衝擊,在台北多次放置貼有「反對進口稻米」字條的白米炸彈(無傷人意圖)。
雖然其行為違法,但其背後的訴求獲得社會廣泛同情。陳水扁總統認為楊儒門動機出於關懷農業與弱勢,且已服刑超過一半、表現良好,決定予以特赦,「免除刑之執行」。
2021年:王光祿案(蔡英文總統特赦)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因年邁母親想吃獵肉,持非自製獵槍捕抓山羌,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3年6月。
此案觸及原住民狩獵傳統文化與現代法律的衝突。蔡英文總統為表達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的尊重,並考量其孝親動機,決定特赦王光祿,「免除刑之執行」。
2022年:韓豫平、張淯森案(蔡英文總統特赦)
前國軍少將韓豫平及士官張淯森,因動用支用限制較嚴格的「加菜金」共2880元支付眷屬餐費,被依貪污罪判刑4年6個月。
此案被社會各界認為「判刑過重」且不符比例原則。蔡英文總統考量其犯罪情節極輕微,且為維護國軍士氣及符合國民法律感情,宣布特赦,使兩人「罪刑宣告為無效」,徹底恢復名譽。
2026年:林劉龍子案(賴清德總統特赦)
台北八旬婦人林劉龍子,殺死自己因腦膜炎引發肺炎、小兒麻痺導致癱瘓在床50年的兒子,在身心俱疲的極端壓力下釀成家庭悲劇,引發「老老照顧」與長照困境的高度關注。
賴清德在了解個案狀況之後不捨其母愛辛勞與處境淒涼,加上法務部權衡法律要件與人道考量後,決定採取「免刑不免罪」的特赦方式。
